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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標題: 《社會新聞》沒衛生紙 男女赤裸不算通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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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一覽:《社會新聞》沒衛生紙 男女赤裸不算通姦 (新回覆在最前面,最多列出 6 個)  [列出所有回覆]
    德吉千瀚 發表於: 2009/10/15 00:36am

    <b>
    沒衛生紙 男女赤裸不算通姦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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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姓工程包商與陳姓女老師婚外情,太太找來徵信社跟蹤,破門而入拍下二人一絲不掛共處浴室,太太據此指控丈夫與陳姓女老師通姦。但檢察官認為,徵信社不法侵入陳女家拍到的照片與光碟,全部都「無證據能力」,不能採用,處分不起訴。

    目前已和丈夫分居的黃太太不滿說,孤男寡女一絲不掛在浴室裡,「沒做那檔子事才怪」,再說做了那檔子事,衛生紙可能丟入馬桶沖掉了,「怎能一定要有衛生紙才能起訴?」、「這還有天理嗎?真是騙肖的」。

    36歲的黃姓工程包商兩年前在一次朋友的餐會中認識某私立大學41歲未婚陳姓英語老師,從此經常幽會,黃某因常在陳女家過夜,引起太太懷疑,找徵信社跟蹤,並在黃的車上找到一串陳女家鑰匙。

    去年6月3日晚上,黃太太找徵信社跟蹤丈夫,徵信社人員見黃某進入陳女家後,拿鑰匙開門進入,撞見黃某與陳女二人一絲不掛的在浴室「洗鴛鴦浴」,立即當場拍照、錄影存證,黃太太並根據這些照片與光碟指控丈夫與陳女通姦。

    但黃某辯說,當天因下雨,陳女陪他看工地時二人都淋濕了,一起回陳女家洗澡,他洗到一半,陳女因肚子痛急著上廁所,進入浴室。

    陳女也堅稱因肚子痛得受不了才進浴室,當時要求黃某要拉起簾子「不可偷看」,可是簾子被衝進來的徵信社人員扯掉了。

    承辦檢察官認為,;徵信社人員未徵得陳女同意,也無警員隨同,更沒拿搜索票,逕以非法手段拍到照片錄影帶就不能成為「呈堂證據」。

    檢察官並說,即使徵信社拍到的照片具證據能力,可是現場沒有找到保險套或擦拭過的衛生紙,不能以「二人全身赤裸就認定二人通姦」,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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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刊登日期
    200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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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51926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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