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歡迎您,
訪客
:
登入論壇
按這裡註冊
忘記密碼
在線會員
文章搜尋
論壇風格
使用說明
外掛程式
>>>
六壬神課研究
緣生術數研究社
→
【六壬學院】
→ 發表回覆
主題標題
: [轉貼]《壬归》
您目前的身份是:
訪客
,要使用其他會員身份,請輸入會員名稱和密碼。未註冊訪客請輸入網名,密碼留空白。
請輸入您的會員名稱
您沒有註冊?
請輸入您的密碼
忘記密碼?
目前心情
將放在文章的前面
上傳附件或圖片
(最大容量
500
KB)
目前附件:(如不需要某個附件,只需刪除內容中的相關 [UploadFile ...] 標籤即可) [
刪除
]
內容
在此論壇中:
HTML 標籤:
禁止使用
EMOTE 標籤
:
禁止使用
LeoBBS 標籤
:
可以使用
貼圖標籤 :
允許
Flash 標籤 :
允許
音樂標籤 :
允許
文字大小 :
允許
文章數標籤 :
允許
積分標籤 :
允許
保密標籤 :
禁止
允許
使用
表情符號轉換
選擇字型樣式
Arial
Arial Black
Comic Sans MS
Courier
Courier New
Fixedsys
Georgia
Impact
Lucida Console
Lucida Sans Unicode
Marlett
Microsoft Sans Serif
Modern
Arial
MS Serif
Palatino Linotype
Roman
Script
Small Fonts
Symbol
System
Tahoma
Terminal
Times New Roman
Trebuchet MS
Verdana
Webdings
Wingdings
細明體
新細明體
標楷體
選擇字型大小
1
2
3
4
5
6
選擇顏色
#F0F8FF
#FAEBD7
#00FFFF
#7FFFD4
#F0FFFF
#F5F5DC
#FFE4C4
#000000
#FFEBCD
#0000FF
#8A2BE2
#A52A2A
#DEB887
#5F9EA0
#7FFF00
#D2691E
#FF7F50
#6495ED
#FFF8DC
#DC143C
#00FFFF
#00008B
#008B8B
#B8860B
#A9A9A9
#006400
#BDB76B
#8B008B
#556B2F
#FF8C00
#9932CC
#8B0000
#E9967A
#8FBC8F
#483D8B
#2F4F4F
#00CED1
#9400D3
#FF1493
#00BFFF
#696969
#1E90FF
#B22222
#FFFAF0
#228B22
#FF00FF
#DCDCDC
#F8F8FF
#FFD700
#DAA520
#808080
#008000
#ADFF2F
#F0FFF0
#FF69B4
#CD5C5C
#4B0082
#FFFFF0
#F0E68C
#E6E6FA
#FFF0F5
#7CFC00
#FFFACD
#ADD8E6
#F08080
#E0FFFF
#FAFAD2
#90EE90
#D3D3D3
#FFB6C1
#FFA07A
#20B2AA
#87CEFA
#778899
#B0C4DE
#FFFFE0
#00FF00
#32CD32
#FAF0E6
#FF00FF
#800000
#66CDAA
#0000CD
#BA55D3
#9370DB
#3CB371
#7B68EE
#00FA9A
#48D1CC
#C71585
#191970
#F5FFFA
#FFE4E1
#FFE4B5
#FFDEAD
#000080
#FDF5E6
#808000
#6B8E23
#FFA500
#FF4500
#DA70D6
#EEE8AA
#98FB98
#AFEEEE
#DB7093
#FFEFD5
#FFDAB9
#CD853F
#FFC0CB
#DDA0DD
#B0E0E6
#800080
#FF0000
#BC8F8F
#4169E1
#8B4513
#FA8072
#F4A460
#2E8B57
#FFF5EE
#A0522D
#C0C0C0
#87CEEB
#6A5ACD
#708090
#FFFAFA
#00FF7F
#4682B4
#D2B48C
#008080
#D8BFD8
#FF6347
#40E0D0
#EE82EE
#F5DEB3
#FFFFFF
#F5F5F5
#FFFF00
#9ACD32
特殊標籤
回覆文章
浮水印文章
限制文章
框架網頁
上標文字
下標文字
引用標籤
積分標籤
程式代碼
HTML代碼
刪 除 線
左右顛倒
上下顛倒
底片效果
曝光效果
『
HTML 編輯器
』『
ASCII 字型產生器
』『
文字內容取代
』
模式:
使用說明
完全
基本 >>
複製到剪貼簿
|
查看長度
|
轉換剪貼簿超文字 <<
點選表情圖即可在文章中加入相關的表情
選項
使用 LeoBBS 標籤?
是否顯示您的簽名檔?
有回覆時使用郵件通知您?
您是否希望
使用
表情符號轉換在您的文章中?
使用字型樣式轉換?
加密此文章,只對部分會員可見,會員威望至少需要
0
1
2
3
4
5
6
7
8
9
出售此文章,只有付錢才可以查看,售價
緣幣
請輸入右邊圖片的數字
*
一共是四個數字,如果看不清楚,請重新整理
文章一覽:[轉貼]《壬归》 (新回覆在最前面,最多列出 6 個)
[
列出所有回覆
]
尚易子
發表於:
2005/02/26 02:58pm
多謝樓主!
鳳翼
發表於:
2004/11/01 11:36am
源自:
http://www.64gua.com/News/PreView.aspx?ID=3290
见闻有疑占法第十二
凡征行在道,遥见人来,心有所疑,而欲占其为何等人者,则以神后为主,而视其所加孟仲季言也。凡神后加孟则为善良,孟为四长生,所以善良;仲为商贾,仲乃四旺,所以商贾;加季则为凶恶,季乃暗金四煞,所以凶恶。责神后者,后为十二神之长,一阳始生,首窃天气,可以为善,可以为恶,神变无端,故曰神后,而以责之。
凡占乘舟而来,则以天罡为主,而亦视其所加孟仲季言之。凡天罡加孟,则为吏人,为人之所长,孟长象也。故凡吏人,称为长吏。加仲则为常人,仲有中象,平等之象,故主常人。加季亦为奸恶,季居下流,而有藏垢纳污之象,故主奸恶。责天罡者,见因舟楫而生疑,罡立卯之前者也。盖凡有类主者,皆当以类加孟仲季言之,无类主者,则以天罡视之。罡为善恶之总主也。故兵占决几之占,每每视此。
以上两占皆不言日、辰、用、传、年、命,而视神后天罡者,呼吸安危,刻难姑缓,多视乱指,适以增疑也。虽然,万一乘象果为凶恶,则又何以处之?即就其所加定体,而以日上辰上决其趋避。
故凡辰上神克日上神,则吉。辰上旺相,而日上休囚者更吉,前行无忌。日上神克辰上神,则凶。而辰上休囚者更凶。避之可也。惟相生比合,而气俱旺相,又乘吉将者,彼虽凶恶,我无忌也。
凡有所问,而欲占其虚实何如者,亦以天罡为主,而亦视其所加孟仲季言之。
凡罡加孟上,则为虚诞,孟为始生,事未实也。加仲而虚实参半,仲中而有骑墙之象,疑信相参而未决。加季则实,季为四土,信而实也。然日上辰上,又当参论。故凡日上刑克支上,所言必虚。而罡、魁、蛇、虎、阴、空、谩语见于日上者,尤多诡诈,带空亡者,更出无根。若天罡加孟仲,而日又加彼,其虚可知矣。已上诸占,皆以辰属我,日属人者,来与言。皆有动相,动则为客,见与闻,皆有静象,静则为主,所以日属来言,辰属见闻也。主客动静之间,辨之审矣。
期会良法第十三
凡有相期会合,而欲占其得会与否,及已去未去者,若占他人,则视天罡,罡临日辰,定然得会,罡在日前则为已去,罡在日后,则尚未来。然又当以所加孟仲季参而定之。凡罡加孟则尚未至,加季则为已去,惟加仲则可会也。若占同伴则视胜光。凡胜光见于贵前,则为在前;见于贵后,则犹在后;若恰临日辰,便可相会。视胜光者,午于卦为?,?遇也,故视之。
家内吉凶占法第十四
凡身处客中,而欲占其家内吉凶何若者,则以日辰为主,而视其所乘天官言之,支为我之家也。
故凡支上之神下生其支,而气旺将吉,则必无事而安常。若支上神下脱其支,而上气休囚,则多耗费;上神下克其支,而气休将凶,则必多悔而驳杂。若支克其上,而上神旺相,则可庶几。
盖吉凶所主,虽在上神,而事类所关,在于天将。即如鬼乘天乙,虽云鬼祟神祗,而昼夜阴阳岂无分辨?鬼作?蛇,虽主惊忧火盗,而旺衰虚实,能不周详?大抵贵合龙常,吉事居多,而为凶亦浅。元勾朱虎,凶灾常大,而为吉偏轻。天官各有所司,占者贵于类推,苟能达变,自可通穷。妻子父兄,式内岂无其象?刑冲德合,类端各有其神,周览旁搜,情表自见,仰观俯察,象类分明。
卷之七 三才门
三才易简例约第一
六壬,象学也。运式以占,象亦伙矣。一日十二时,课亦十二而止。十二课内,象则万千,若但以课体求之,则万千之象,无从出现,而五行之用,反为所拘矣。是故三才易简之法,不可不急讲也。
盖日辰之象,为两仪,贵贱尊卑,由此而定。四课之体为四象,刚柔内外,从此而分。三传之象,为三才,初中末伏,从兹而备。然两仪之成四象也,实乃三才之具体;三传之三才也,实即两仪之化身;是则所谓课体,而万类各有三才之用矣。
如占妇女,则责天后为类,天后妇女之象也。即令式中无天后,亦当视天后之所乘临。乘即天后所乘之神也。临即乘神所临之宫也。后所乘神,即为初传,初之阴神即为中传,中再传之神,即为末传,是即所谓类神之三传。始终情形,皆在于此。按此而求,尽堪取象,所以不必全拘课体而断吉凶。
盖凡末有所主,而概占大象,则吉凶情形,专在课体。若既有所主而占,则事各有类,类各有象,即类以定三传,即三传以言休咎,情形自露,不必徒求课体,即所谓易简也。
凡占贵人,则视天乙之三传,而谒贵干求者,亦同责焉。占梦寐、怪异、忧疑、惊恐则视腾蛇之三传,而炉灶之具,亦俱责矣。占文字、口舌,则视朱雀之三传,而飞禽、书信、词讼之属,亦并责焉。占子孙、交易、婚姻、媒保则视六合之三传,而小儿、竹木器具、舟车、门户、床榻、盒桶等物,亦并责焉。占勾连、斗讼则视勾陈之三传,而军旅、墓田、捕役、差人之类,亦皆责焉。占贤良、财帛、及书吏则视青龙之三传,而择婿、求文职功名,亦同责焉。占小人、奴仆、僧道则视天空之三传,而上书、通启、虚诞、诈伪之属,亦俱责焉。占疾病、道路则视白虎之三传,而出师、征讨、死丧之事,亦并责焉。占尊长、财帛则视太常之三传,而米麦、布帛、衣裳、丝絮、药食、武途功名,亦并责焉。占盗贼、逃亡、走失、乞丐则视元武之三传,而行兵、行人、水利、沟渠等事,亦以责焉。占外戚、私慝、婢妾、婆妈、老妇、尼姑则视太阴之三传,而阴私、嘱托、金银钱、石磁器等,亦同责焉。占妇女,则视天后之三传,而择妇、望恩泽、封诰、赦书者,并皆责焉。盖类神所乘之神,虽各有三传可责,然须与日辰行年与制类者,尚可从吉言也。若日年落空,百事无成。惟类自作空,不以空论。
然神与将又有变通之法,将即神,神即将。如占贵人尊长,本当专视责天乙,若或课传无天局,而大吉出现,则视大吉之三传以断吉凶。不必更求天乙矣。如占财帛本应专责青龙,如或无青龙,而功曹出现,则视功曹之乘临,以及三传,不必更求青龙矣。或式中无青龙,而太常出现,则视太常之三传以定休咎,不必更求青龙功曹矣。是即所谓变通也。
类神三传变通法引证第二
八月丁巳日辰将酉时占妇女事。
财 酉 阴
子 辰 龙
官 亥 贵
常 蛇 阴 六
未 子 酉 寅
子 巳 寅 丁
子丑寅卯
亥 辰
戌 巳
酉申未午
断曰:占妇女事,则视天后之三传,三传戌巳子,将后空蛇,以初传言之,后乘天鬼,加卯临门,内战不安,则其所主者,不得自安之事也。戌与卯合,是有求和之意。八月卯为月破,
甲寅旬卯为盗神,天魁之将为下贱。后乘下贱之神,下临无气之地,其为下贱妇女可知。下为盗神月破,合而克之,其所不安者必忧失盗亡财帛之事矣。以中传言之,太乙为天空,空为欺诈不实之象,八月巳为天鼠煞,情必涉鼠,阳现其象,情归于阴。中即后之阴,以末传言之,神后为蛇,子又为鼠,蛇为怪异,家有鼠为怪。天鼠即是小耗,正月起子逆行十二支,所主欺诈耗财,鼠耗之名,盖本于此,其所忧盗失亡财也。
此课如占贵人,则视天乙之三传,三传亥午丑,将得贵虎朱,以初传言之,贵人履狱,处非其地,必有忧患,若非病厄,则有过失。盖阴得胜光,为白虎,为疾病之神,内战忧重,故主病厄,末见大吉乘朱,下临六害,八月开刑在午,死气在丑,当因死刑文字而责罚黜退之忧。如占父母,则视太常之所乘临,而以三传言之,三传未寅酉,将得常合阴,以乘临言之,常乘小吉临子,子未六害,而又空亡,则所主者,孤寒也。占父则无母,占母则必无父,否则定当远出。凡类临空亡,十有九死,在外者不得还家,是则所谓类神之初传,主其事者也。以中传言之,功曹乘六合,乘木克未为鬼,八月寅为死符又为枯骨合乘死木为棺,皆作吉象,以末传言之,从魁乘太阴,重金乘旺,递克类阴,所谓鬼来催鬼,鬼催人死者是也。寅为死门而太阴夜神之酉,临夜位之鬼门,是为冥道也。末为归计,而入冥道?岂父母之利哉?从魁见于日阴,业已在外,而又传出他处,则有异乡之角,是则死于他乡之兆也。
盖式中内外之内,惟前后为主,视类者便从类前类后言之。类后为内,类前为外耳。六合之中,前后凡七,七在对冲,而前后均得其六,凡在二三则为近,在五六则为远。按此占,小吉为类临子,恰 当前六,故言远;下临空害,故言死亡,类阴凶克,而末酉传出他处,为冥道,故言死在他乡。
如占子孙事,则视六合乘临,今合乘功曹,下临丁火,在外耗脱,而功曹于八月为死木,又煞为死符枯骨,皆非吉象。以丁言之,死木不能生囚火,子孙徒自脱耗,而无益于父母也。以未言之,则未为木墓,子孙投墓亦非吉象,是则类神之乘临所主,亦即所谓初传为主事之人也。以中传之类阴而言,则从魁为月建,月建为官长,从而克之,则当有官长仇难之灾。以死木逢旺金,凶何如之?爷见其仇,俯临其丘,非子孙之利也。以末传归计而言,则辰虽乘龙,为子孙之财,奈财反助鬼为官,丙辛辰酉合助莫解,而所带之煞,又为白衣,死别凶可知矣。盖
凡占问子孙,不宜见者有六,一不宜落空,二不宜投墓,三不宜传见官鬼,四不宜煞带二死,五不宜蛇虎魁罡加临年命,六不宜气乘囚死。若全见者,必有死亡之事,惟加临旺相而传得其吉者,则有喜庆。若既见游煞、斩关、丁马,而传又逢凶,年上又见元空者,主有逃亡劫耗之患。此其大略也。若神而明之,则又存乎其人,难以言传矣。
凡辰为宅舍,而子孙之占,亦当责及辰为子孙之类位也。若辰戌丑未乘蛇虎临辰,而辰为亥子则是子孙为土所制,法忧少小。盖亥子皆是少小之象,支神乃是卑幼之位,故当责也。
鳳翼
發表於:
2004/11/01 11:32am
源自:
http://www.64gua.com/News/PreView.aspx?ID=3289
占法动静第三
凡欲出行,而欲占其能行与否,则又有动静之义,故以动静占之,盖动则能行,静则未能也。
盖凡关墓临干,身则难动。关有阻格之义,墓有敛藏之义,皆静象也,所以难动。若年上神,力能冲关破墓,则可仍以动言,否则须待冲关破墓月日,方能动也。
凡日上空亡,亦主难动,若用传年命,见有冲神,亦当以动言之。盖空逢其冲,空者反实,故可动也。然惟旺空逢冲,方有其象,若空带休囚,冲无益矣。
凡日干天官入庙者,虽非空亡关墓,亦难以动言。盖神将同体,变化无端,故难言动。惟二马乘旺发用,又无缚足恋厩之类,动斯确矣。
凡魁罡临日,则有万不获己之动,乘吉带旺,则以吉言而为速;乘凶囚死,则以凶论,而为迟;披刑带煞而有气,则当亦以速言。
故曰,旺如乘车得马,可以掣电而追风。
迟速占法第四
凡占出行,而欲以迟速言,则惟较视日用,日为行者之身,用乃征行之始也。
盖凡课传皆阳,事必显而多功,其动必速;课传俱阴,事必阴私而多晦,其动必迟。故曰,日阳而用阴,则当速中之迟;日阴而用阳,则当迟中之速。若日上阳旺而用阴休墓,则虽动复止;日上阴休,而用神旺,则虽迟必行。
凡用阳而传阴,当防中道之阻,用阴而传阳,则必履坦无虞,中为发用之阴神,所关于行色者,非浅鲜也。
凡用为子孙,而刑克日上,则当有伴侣相伤之应;用为父母,而刑克日上,则当有尊长相促之征;用为兄弟,宜切朋友;见妻财,情关妻妾;方以类聚,物以群分,惟用带丁马,旺相不空,不受下克者,动尤速也。
吉凶占法第五
凡占出行,又知其吉凶何若者,则首视日上,日上为行者之身也。次观辰上,辰上所往之地也。又次视用传,初中末,有道路阅历之象也。又次视年命,命为固有,年主流行,而为行者之身,所独有也。凡见有日鬼而乘凶带杀,则各有所主之事,各有所应之时,各有所见之处可按也。
其所吉于行者,惟禄马、生气、日德、天喜之类,附吉乘旺,而无损伤则其行也,即非因喜而动,将来必有喜庆之事,随所遇而自见者也。
其所凶于行者,则为鬼,以所乘带及五气言之。
盖凡鬼乘天乙,则主官司神鬼之凶,日旺为官,夜休为鬼,分以乘之,方无去也。鬼乘蛇,则主惊疑怪异,盗贼火光;鬼乘朱,则主鼠雀纷争,是非口舌;鬼乘合,则牙侩媒保,欺隐奸私;乘勾,主勾惹牵连,争斗讼狱;乘龙,主子孙财帛,亏折损伤;乘空,则主小人仆隶,诞妄欺凌;乘虎,则道路凶恶,疾病兵丧;乘常,主饮食筵会,参商嫌隙;乘元,主盗贼匪类,劫耗遗亡;乘阴,主阴私妇女,奸谋蔽匿;乘后,妇人女子,秽污贪淫。
以煞而言,则凡五符为鬼者,必有口舌公讼;往亡为鬼魅者,必将身不生还;车坑为鬼者,有车马舟辑之忧;飞廉为鬼者,防破败损失之患;空亡为鬼者,脱诳可虑;劫煞为鬼,劫夺堪虞。鬼墓则昏蒙多阻;鬼关则隔碍难通;天刑则小人有忧败之嫌,君子亦剥官夺禄;鬼带咸池,奸淫沉溺;鬼披刑害,破祖伤残。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则庶几乎百煞之用,其有当乎。
水陆占法第六
凡占出行,而欲知其出行水陆之所宜者,则以日辰为主,而分言之,吉则从之,凶则违之。
凡以日干为陆,视其上神,以言休咎。日干之象,为天为阳,陆之位也。
日支为水,视其上神,以言吉凶。日支之象,为地为阴,水之位也。故凡干上之神,乘吉生干,气又旺相,则陆路自可从行,乘凶克日,气又囚死,则陆行匪吉。
支上之神,乘吉生支,气又复旺相,则水路允宜从往。若乘凶克支,或更克日,气又囚死,则水行必凶,若水陆俱吉,则惟择其最旺,而无损伤者从之。
凡陆行则不能不需车马,水行则不能不需舟楫。太冲者,车马舟楫之类神也,然须分视不谬耳。
盖太冲临水,象则舟楫。临土,象则车马。旺相则坚固而宽容,休囚则破毁而疲陋。惟乘龙合,而出于支干之端,更无刑战,则水陆皆堪遄往。若载元蛇,而见于日辰之上,则水陆皆不堪从。即乘辰合,则象为减下,沉溺堪虞。卯带车坑,则象为折轮,倾危可虑。上见魁罡,则舟车定多阻隔。更乘月厌,则道路时有忧惊。卯作隔神,宁无阻滞?卯逢夹克,必有损伤。卯上空亡,水则无忧,陆防倾陷。
凡舟行之时,万一有损,而欲占其损于何所。亟为衣枷计者,则当专视天罡,而以所加孟仲季言之。加孟则所损在头,仲中季尾。盖孟仲季有首尾之象,而与太冲相害者,天罡也,即以相害者占其所以害,故无失也。
阴晴风雨占法第七
凡占出行,而欲占其途次之阴晴风雨何若者?则以三传之阴阳为主,以言时地之克应。盖阴阳亦晴雨之机,三传开道路之象,而初中末即其时与地也。
故凡传得纯阳,则主晴朗,而木旺乘阳者多风。传得纯阴,则主阴晦,而金旺乘阴者多雨。
水神旺则虽阳亦雨,火神旺则虽阴亦晴。阳胜于阴,而乘朱蛇,又带晴杀,其晴必久。阴胜于阳,而乘后元,又带雨煞者,其雨必长。是则阴晴风雨之大象也。
若分视其时与地,则初传见者,应在始发;中传见者,应在中途;末传见者,应在末路。扩而充之,则辰上见者,应在彼地;日上见者,应在欲行未行之时;而时序之标准,即以三传之十二辰次之,是则所谓时与地也。
伴侣占法第八
凡欲出行,而欲知其将来有无伴侣,及伴侣何若者,则以子孙为主,而亦以三传言其时地。
责三传者,以道路言也。责子孙者,制克生财,缓急可恃也。兄弟之爻乃居然伴侣,而不责及者,兄弟有其本责,分财之象,职有合伙经营,而非萍水之交矣。
故凡子孙吉旺见于传中,而与日上德合生比,则不惟伴侣有人,而且富厚忠诚,自当竭蹶而相为。子孙休凶,见于传内,而与日上破害刑伤,则途中虽逢伴侣,而疏狂污贱,非徒无益而有损。传无子孙,则视三五六合言之。
若更视其所乘所带,则性情容貌,皆可前知。察其天地两间,则时序地方,曷难预定?至于辰见为他类,日见为类行,非虚语也。
赀本行李占法第九
凡占出行,而欲知其赀本何若,则以财爻为主,而以休旺言之。日干所克者,为财神。青龙六合为财星,二者兼视。
故凡财神见,而财星称之,则为有本之行、经营之类是也。旺相而带丁马,则必充盈,无往不利。休囚而无丁马,则必微薄蹇滞难通。若财神既藏,而财星又复空窘,则为无本之动,九流之类是也。旺相则得来可望,休囚则到底无功。财虽不现,而适财有气无伤,则居然良贾,深藏莫窥,吉可知矣。若兄弟化财,或财化兄弟者,即非借贷,定为合伙。
故凡欲知其行李若何者,则以父母为主,亦以休旺言之。盖行李者,覆庇之资也,而覆被吾身者,莫如父母。故以类之。
故凡父母见旺而无损伤,则行李自当富盛;休囚而有刑破,则行李必见凋残;空藏则无,类藏则失。若父母化兄或兄化父母,则与人共,己不自由。
投宿占法第十
凡征行在道,而欲占其止宿处吉凶若何者,则以日辰为主,而较视其上神焉。盖日为本身,辰为旅次也。故凡日辰上神,彼此生旺德合,乘吉带吉,则宾主相安,绝无疑忌。若彼此刑冲破害,乘凶带凶,则宾主不投,易生嫌隙。日伤其辰,则客怀不仁,咎由于我;辰伤其日,则主怀不义,咎起于人。
支干逢墓,必不安宁。鬼带三刑,定多凶祸。凶于我者,视其所乘天官。晕主惊疑,朱为口舌,勾陈争斗,白虎兵戈,元武盗贼,天空欺绐,太阴奸谋,天后淫秽之类是也。然天官之所凭依者,神也;十二神之所用者,五行也;五行之所变幻者,五气也。引而伸之,则形貌情性、老幼强弱之类,一览而无余蕴矣,于投宿也何有?
启行占法第十一
凡旅次虽安,而欲占其明发之情形者,则以日干为主,日支为佐,兼以用传相较言之。盖日为己身,支为奴仆行李,用为祸福端倪,而三传者,则有时与地之象也。
故凡日上吉旺,不伤于日,则为上天显佑,身必无虞;日下吉旺,不逢空败,则为地下默扶,任行无害。元不伤干,而财爻稳固,则无劫掠之忧。勾不制日,而乘性平和,则无口舌争斗之患。例而求之,十二天官,咸有责也。支不受伤,财爻、奴仆、行李,当无患也。以竟日而言,则初为卯辰,中为巳午,未为申酉,时可定也。然式中时位,咸自井如察其上神,吉凶休咎必以时相应,兼而求之。可无失也。盖三传者,时行之大象也;十二辰者,时位之分司也。先其大象,次其分司,占之法也。
以地分而言,则十二辰之见于三传者,自可按也。岗、岭、墓、田、湖、池、场、圃之类,各以类见,不可漫责也。
凡以年命为扶救之本,而与日辰用传相较而言之。盖年命者,吾身之所独有,转移休咎之权与也。故凡日吉而传凶,支辰年命之上,皆可救也。日辰俱凶,而年命休衰,不能效力者,三传之神,皆可救也。日辰年命俱凶,而三传复凶者,勿行可也,是则所谓趋避也。
凡以太岁月建,为君为长,而与日、辰、年、命、用、传相较言之。盖太岁者,人君之象,
月建者,官长之象,身居君长临照之下,虽不敢妄异跋扈,毕竟难逃主宰,而其上神,亦即岁月吉凶之所系者也。
凡吉凶由神,克应由煞,诸煞之紧关休咎者,不可遗也。如太岁月建,气力最大,入课临传,皆须细视,生扶则吉来不小,刑害则凶至匪轻,即居闲地,而其上神,皆有关系,不可忽也。盖凡岁月上神,遥来相伤者,固为不利,而我去遥伤岁月上神者,尤非所宜也,故曰岁月上神,不可与类往来相克。太岁上神所主岁中事,月上神所主月事事,故与日辰用传年命上神以及类神皆不可相伤也。
鳳翼
發表於:
2004/11/01 11:29am
源自:
http://www.64gua.com/News/PreView.aspx?ID=3288
象类约略第四
约而言之,日为农人,辰为畎亩,辰上神将为所树艺之物,日上神将为所仰望之天。发用者,求类之端也;行年者,干求之柄;太岁者,万物之主客也:故皆视其上神而较言之。惟用既以所乘为类,而亦视其上神也,用之阴神与有责焉。
故凡日上乘吉生干,则农人清吉,而旺相生合者更吉,乘凶克干则农人灾否,而休囚凶克者更凶。辰上吉旺生支,则田园茂盛,休囚相克则地土荒芜。日生辰上则发繁而工倍,辰生日则费少而功多。日上凶死而克辰上,则栽培灌溉未必及时,辰上吉生而克日上,则时届收成终归虚花。
类贵入传,莫教休死,又宜得地,不可落空。若为取类之占,则不必拘其藏现,而惟旺相不空者必佳。若果原无所主,则方以用神为类,而惟用生支神者可与。
水陆决于干支,早晚视夫初末。三传乘吉递生,而生日辰及生日辰上神者,农牧而无他患。
三传乘凶递克,而克日辰及克日辰上神者,歉获而有后殃。
类与用神虽逢生旺,而阴神生克干支者,即收获无虞,当防灾疫。用神与类虽觉平常,而阴神吉生支干者,即栽培劳费,实利堪收。式观大象,年属占人,所以日年用类,最忌刑伤;吉凶由神,克应由煞,凡神煞天官,利于和好。
农桑虽微,毕竟有关民命,象占非易,必须恃用周详,扩而充之,无不皆然。倘有三反,不为无益者也。
蚕桑象类第五
凡以午为蚕命,午为木之子孙,夏之旺神也。午于神为胜光,故其字从先,两其先者,岁必两收,虫其象也。其又以蚕取义者,午卦为离,为先天乾位,从天从先,象虽不同,义则一也。
是故时维清明,蚕即露种而有生焉。至于谷雨,则普天之下皆其初眠时也。时维夏至,则皆眠竟而恣食焉。至于小满,则普天之下,皆其结茧时也。是则午之所谓蚕命而为夏之王神,木之子孙也。
凡以未为桑者,午与未合,木之库也。惟库则子孙取之为寄,惟合则子孙食之无伤,未旺于夏,而木火之功,相与告成,是则未之所以为桑也。盖蚕为茧也,虽曰成功而告老,实即脱化而营胎,是则寅之所以类茧也。凡以卯为丝者,卯木本于午为沐浴。沐浴者,丝之象也。浴蚕于汤,而后丝出焉,是则卯之所以为茧也。
凡以辰为薄者,辰于午为冠带。冠带者,成人之具也。辰于春为季,中本墓,墓闭藏之所也,蚕必藏焉,而后登之于薄,登薄而茧,成长之象也。辰于象类,则又为山,故俗呼为薄为山,是辰之所以类薄也。
凡以巳为筐者,巳之于午,为临官,而比旺,比辅也,下顺从也,下比其类,以藏火为能,蚕之为性,以要寒为急,故巳火可以筐蚕。是则巳之所以类筐也。
凡以申为绵者,申于午为病,于寅为破,盖茧之为利于人也,丝与绵耳,缫而得丝,破之则仅可得绵,蚕所病也,所破也,病于茧而破于茧,是则申之所以类绵也。
凡以酉为僵者,午死于酉,而金有刚强之义,故曰其生也柔弱,其死也刚强。
戌为黄者,午墓于戌,黄其色也。
亥为厄绝者,午火绝于亥也。
子为鼠耗者,即冲且克,午火受伤,鼠其象也。
丑为眠化者,丑午脱害,脱所以当眠而身有变动之嫌也,化也者,变之谓也。
加临定象第六
故凡蚕桑之占,首以午为蚕之类位,而仰观焉。仰观者,观夫午上之神,以言吉凶。盖功曹加午则乘带俱吉,则茧收必倍多。太冲加午,而乘带俱吉,则丝获必多。天罡加午,而乘带俱吉,则登薄者成。太乙加午,而乘带俱吉,则上筐无恙。小吉加午,而乘带俱吉,则桑与蚕宜,自无他患。传送加午,而乘带俱吉,则金为火制,收必多绵。惟胜光加午,而乘带俱吉,则二火有比旺之能,蚕之顺利,不待言矣。盖仰观之神,即为类之所天,所以当责。
至于从魁之僵,天魁之黄,登明之死绝,神后之鼠耗,大吉之眠化,则皆不利于蚕,而非蚕
命上之可或见者也。若既见于蚕命之上,而乘带复凶,则为灾更甚。然而诸凡吉类,虽在午上之所加临,而类上所得之神,又须逐类分责。盖凡旺相乘吉,而无
内外刑战,则此类当以吉言,上下克制,而休囚空亡,则此类当从凶论。
吉凶琐象第七
凡宅主年命之上,得见财神财星,相生旺相,蚕收必倍。而惟蚕临年上,与蚕更相关切。必须彼此生合,旺相有气,方为全吉。
大抵蚕伤姑辰,则蚕不利人,而蚕上更乘凶神凶将凶煞,蚕必无收,不可为也。姑伤其蚕,则人不利蚕,而蚕上更乘吉神吉将吉煞者,蚕收可望,但当择其吉于蚕者而用之可也。
至夫蚕室,岁各有方,法以姑年加岁,而惟寅申午未之下,姑为吉方。四者之中,择其最便而无冲犯者,居之可也。
迟早之法,则视三传,凡初传吉旺而生合蚕命上者,宜早;中吉宜中,末吉宜晚也。眠起吉凶,亦从传中次第求之。盖惟初传吉旺,则头眠起必齐,中主二眠,末主三眠,惟吴中独有四眠之蚕,谓之大眠。大眠之候,亦即视夫末传可也。
诸书不以四课为言者,指事而占,但须责类,无他求以乱指视耳。岂有置大象于不用,而竟抹煞干支对待之体哉?日为人,辰为物,不然,何可弃也。但观农人之于田亩种类,可类推矣。
卷之六 出行门
十三占例约第一
出行何以有占也?盖行藏显晦,一身之休咎所关,水陆舟车,千里之吉凶攸系。前知之则易为趋避,易视之则难以提防,孰谓出行也,而可无占乎?至夫望云之叹,谁则无之?所以家内吉凶,咸须归附,必如是也。而后促装就道,跋履山川,庶几可以无悔乎?
类象第二
凡以日干为行者之身,而视其上神,以言休咎;以日支为所往之地,而视其上神,以言吉凶。盖凡日上无伤乘吉不战,而气又当时,日支阴神又不凶伤于日,则此身之迪吉可知,反此则有凶灾,不宜妄动。
凡日上空亡,而无气无冲,则欲行未必。日上官鬼而兼刑带害,则阻滞难行,其所以阻滞者,视其所乘之天官可知也。如鬼乘天乙,气更休囚,必因贵人神鬼而有阻滞,鬼乘蛇雀,又带官符,必因口舌公讼、缠绕忧疑而有阻滞。鬼乘勾陈,又带刑煞,必因田上争斗勾扰牵连而有阻滞。鬼乘白虎,又带丧门、吊客、死符、病符,必因死丧疾病而有阻滞。鬼乘元武,又带盗耗,必因盗失而有阻滞。鬼乘天空,又带亡劫,必因逃亡、走失、欺绐、脱骗而有阻滞之类是也。类而推之,空亡之故,可以思矣。若用见子孙乘旺,既不为下所伤,而又上乘吉将,则是发用之神,力能制鬼而生财,日上虽有官鬼阻滞之嫌,仍可行矣。
盖凡日上之鬼,休则难动,鬼缠身也。旺则难当,鬼禁日也。若鬼在日上发用,而又上乘凶将者,是更不宜轻动。见在日上,已自难当,况又发用乎?若旺鬼乘吉,而又用自日发,则仕宦之行,反为吉占,未可概以凶言也。
凡日上神乘吉旺相,能制支上之神,而支上亦复旺相乘吉,则是我之财神,见于彼也,往则必吉。若反凶作鬼,带煞披刑,气又囚死,则是我之鬼贼,见于彼地,往则必凶,其所以凶于我者,则亦视之所乘所带可知也。
凡日干游行之方,亦宜兼视。盖天上日干,身所动也;所临之地,身所止也,吉凶休咎,咸有攸关,安得无问?故当兼视。
凡日干病死墓绝之地,亦不可前往,往则多凶。惟地既生旺不空,而神将之吉者,方可往也。又须兼以日上神与方神较论,假如今日干之上,四土为神,木临之地,不可往也。惟火所临方,则为大利。火生土也。水临亦利,土克水也。金临之方,则无攸利,为所脱也。若所利之方,将吉气旺,又能生合日干年命者,则更利也,他方仿此。然凡出行有占,须首辨欲行者,果为何等人,其人所司何事,而后即其内外喜忌言之,方可无失。漫以求之,占无应也。即如日上空亡,所主者何,未可必耳。若为九流技艺之人,空手求财之事,空非所忌,亦须将得吉气旺,乃往利耳。若为携本经商,则不惟不能行,行且有损。盖行商之占法,以日为外类,外空而占,则奔走徒劳,我空而凶,则资财可虑。视天官,则所以空者,可缕指矣。又如日上鬼,所主者鬼缠身,鬼禁日耳。若为求官问禄之人、功名科举之事,反所喜也。盖功名之占法,以官鬼为主,官临其身,旺相乘吉,既不内外战刑,而用传年命又不相伤,太岁月建又得生扶,而上神又不往来相克,则无官者,当有得官之庆。有官者,定膺迁推之利,荣何如之?若无气空克,即令求官,亦不可往,而常人得人,在所必忌,何可漫言而无分辨。
鳳翼
發表於:
2004/11/01 11:26am
源自:
http://www.64gua.com/News/PreView.aspx?ID=3287
占验二、
己丑年四月癸酉日酉将戌时占婚姻,戌亥空,酉戌落空。
后阴玄常虎空龙勾六朱蛇贵 阴武空青 官 辛未 阴
亥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 未申亥子 财 庚午 后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申酉子癸 财 己巳 贵
占云,婚必成,后必有讼。助夫益子,自可齐眉,财官旺相,夫妻安享者也。媒亦得力,当为女家之亲。女必清白修长,出身微贱。
盖干支上下,金水相生,故主必成。天网之局,末助初鬼,故主有讼。干为夫,支为妇,干乘仪禄,支乘长生,故主齐眉安享。初为男,末为女,末生初,故主助夫。日上遁甲为子,而辰上遁壬生甲,故主益子。法以六合为媒,而藏则视中传,中见胜光,与妻财同类,故为女家之亲。火生初传男未之上,故主得力。即以纳音为媒而责之,则癸酉纳音金,而与支辰同类,
当为女家亲也。金生水,亦主得力。女必清白修长者,亦以支上言之也。盖凡女命得实,则从年上言其色相。后之所乘,观其本来面目。则第从辰上观之可耳。出身微贱,以后乘咸池,辰上得元阴也。官鬼两见而相刑,斯其再醮者乎?讼端之所起,亦当在是矣。果为前夫之弟所讼。验甚,确甚。
凡以纳音为媒位者,当分阴阳。癸酉为阴金,法当责酉为媒位,而其上神何如,故此占取申也。
占验三、
五月甲戌日未将卯时,妇人三十五岁占。申酉空,子丑落空。
玄常虎空龙勾六朱蛇贵后阴 白后六白 比 丙寅 后 后
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寅卯 午寅戌午 子 壬午 白 寅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寅戌午甲 财 甲戌 六 女:命年戌
占云,汝有二夫,正夫不告而去,偏夫已入贼中,音信不通,今求改适,邻仆作媒,必有新喜,请成之。
盖阴不备者,必是二阳而一阴,故主不贞而有二夫。法以青龙为夫,乘申遥克其日而空,龙又乘马,见于天关之上,象为逃亡,故主不告而去。青龙之阴为偏夫,乃蛇乘子则有阴私蔽匿,盗贼缠绕之象,再传而子上得辰,辰上乘元武贼盗之将,自旺投墓,故曰入党。课变炎上,在夏当旺为新,三传合欢则为喜,故曰新喜。法以六合为媒,乘戌,故主奴仆。即以纳音为媒言之,甲戌纳音属火,当取午为媒位,午上河魁亦恰为奴仆。支干同在传,为邻近,故云邻仆。其妇三十五岁,行年戌上功曹,为天后,以休气而转旺气,故当再嫁。天后在支发用,则再嫁之念,出诸本身,非他人求之而然也。后生日上,故曰必成。
占验四、
七月癸巳日巳将寅时,男五十二岁,午未空,酉戌落空。
贵蛇朱六勾龙空虎常玄阴后 常龙勾蛇 父 甲申 龙 龙
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寅 亥申未辰 比 丁亥 常 申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申巳辰癸 子 庚寅 后 命巳年
占云,五十二岁,又作新郎,今日方出墓寻生,姻事必就。所议者年富、清白、修操,力能助夫。又能生子,女中丈夫也。独是过门不久,尊堂服动,必有内艰之丁矣。其女必善书算,持家有方,可享遐福,二子送终。成亲之后,便当生喜。
盖日上逢墓,从前自必昏滞,长生发用,故言出墓寻生。婚姻之占法,以支辰为妻位,上见长生当旺,又是仪神,故年富貌美而有丈夫之气概也。生干,故助夫。递生二子,故有子。必成,亦以相生乘旺也。长生又为父母,而中传亥水,乘丁暗害,见于辰阴,故丁内艰。长生又为学堂之神,故善书算。申金又 临长生之上,故持家有方,可享遐福也。子爻两现,故主二子。末见,故能送终,子在丁上,故成亲之后便当坐喜。
占验五、
亥日,寅卯空,戌亥落空。
阴玄常虎空龙勾六朱蛇贵后 六后勾贵 父 丁未 后
申酉戌亥子丑寅卯辰巳午未 卯未寅午 财 乙卯 六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未亥午辛 子 辛亥 虎
占云,姻事必成,但嫌不旺夫家,偏旺母家,八年之后,妻必改嫁,非吉象也。
盖干支之上,午未作合,故主必成。凡天后发用,而三传自合成局者,谓三阴自旺,得天后临支,支系母家,故主偏旺母家。后之所乘,明生暗鬼,而三传木局,又生起干上之鬼以克干,故不旺夫家。未数八,八年之后,丁动而中空桥断,卯即辛之妻星,其象若此,尚可成乎?婚姻之占,关系甚大,其可忽乎?
卷之五 农事门
农桑例约第一
日用常行,所需于占者,盖亦伙矣。何遂以农桑冠之?盖民为邦本,而其所以安民者,衣与食也。是故天子有籍田之耕,夫人有蚕桑之役,黎民不饥不寒,而后可以言教,是则琐占之所以首农桑也。
农桑定象第二
同农圃之占,以日为农人,农人者,身其小天,刚健不息,故以干类之。以辰为田圃者,承天载物,柔顺无疆,故以支类之。而其所以吉凶于农人田圃者,天也。故即视其上神休旺生死、刑害空破,以言吉凶也。盖日干不受上神伤,则农人清吉;日支不受上神伤,则田圃茂盛。日辰之上,互相生合而不破害刑空,则收获丰盈,惠施实受。若发用之神更能生旺其类,则所望之类必有收成,而太岁行年上神复见生扶者,类收必倍。类贵入传,气宜生旺。又须得地,不可空伤。类阴伤类,树艺徒劳。阴伤日年,类及殃咎。凡用生其类,而遂伤干者,亦非农圃之所攸利也。至夫早晚之占,则在三传,凡发用乘吉,而生旺其类,或类现于用,而与辰上无伤,则利于早。中则利中,末则利末也。
水陆之占,则在日辰,日吉宜陆,从阳也;辰吉宜水,从阴也。是皆农占圃占之在略也。
类神定象第三
凡以登明神后为稻者,水谷也。稻非水无以生成,故以水类之。故凡水神乘吉量相,与辰上神生合,不与日干太岁上神往来相伤者,宜稻也。登明宜粳,神后宜糯者,糯大而阳,粳阴而小,各从其类也。俗呼糯为大米,粳为小米者,义盖本此。
寅卯者,草木之类神也。草其本而木其性者,五谷之属也。故以功曹太冲类之,故凡用见木神,乘吉旺相,与辰上神生合,不与日年太岁上神往来相伤者,五谷之属皆所宜也。盖惟草而似木者,功曹主之;草而终草者,太冲主之;木阳而草阴,性使然也。
巳午者,火之类神也。其性上炎,其象为陆,黍与豆宜于高原,而不宜于淤下者,故以太乙胜光类之,故凡用神见火神,乘吉旺相,与辰上神生合,不与日年太岁上神往来相伤者,黍豆之属,皆所宜也。然而颜色高下,各有其宜,恶可无辨?盖黍之高出者,曰粱,其色多赤,胜光纯火而赤,应以主之。黍之低者,曰粟,其色多黄,太乙火土而黄,应以惟豆亦有黄赤之不同,其所应主者,可以思矣。触类而长,宁惟黍云乎哉?
申酉者,金之类神也。其性从革,故序为秋,二麦者,生于秋而成于夏者也。秋收也,收四时之金气,利金石之磋磨,故以传送从魁类之。故凡用见金神,乘吉旺相,与辰上神生合,不与日年上神往来相伤者,二麦之所宜也。大麦小麦,阳大而阴小也。
辰戌丑未,土之神类也。万物资生,而承天柔顺,故曰稼穑,稼穑之所赅者,不一而足,故百谷之属,咸以土神类之,故凡用见土神,乘吉旺相,与辰上神生合,不与日年太岁上神往来相伤者,百谷皆所宜也。然四土之中,惟大吉更吉,故又名之曰田。即以大吉为田郎者,丑有田象,从其类也。是皆农占圃占之种类也。
虽然,理有经常,占须通变,执而求之,反滋谬误,是故凡欲占其岁宜何类为植者,则以发用所现之类而言,吉则从之,凶则违之,不惟旱涝而耕者,良农也。若果为凶将,废耕乎?故凡用凶于类,而不伤辰,或即伤辰,而中末有救,及日年太岁上神,或有救制,而能扶生辰日上者,但当逐类求之,现与不现,非所论也。若农圃之念,业有所主,而欲占其所主之类,宜与不宜也,亦第取类而俯仰视之可也。凡类既得地,旺相不空,类上神将,又不与类刑战而与辰上神生合,不与日年太岁上神往来相伤者,用之可也。至必入传者,若仍以类为嫌,则反谬矣。
类上神将即是类之阴神。
鳳翼
發表於:
2004/11/01 11:24am
源自:
http://www.64gua.com/News/PreView.aspx?ID=3286
类神定象第四
以类神之定象而言,则龙亦为男,后亦为女。惟其所履之分,原俱喜合而忌冲,则其所乘之神,未可论刑而较克。
但当即类而观其刑休,则精神气概,绰有成规。若以对待而责其乘临,则可否从违,反无定见。盖惟龙所乘临,既当旺相生扶,且不内外刑战,则伊男允为男子,而乘龙叶庆,抑又何疑?至于后得乘临,亦不休囚空墓,且逢上下生合,则其女属佳人,而跨凤缘深,岂庸两卜?
若龙克其辰,而在女家当之,自难必其首肯。然而以顺为正,固妾妇之道也,何伤乎?惟为招赘之占,则第防辰本之遭龙制,恐终绐累乎丘山。若后克其日,而在男家得之,已难轻信人言。抑且阳制于阴,岂丈夫之利哉?无益矣。倘属于归之筮,是更忌。日本之被后伤,恐致祸延于舅姑。六合为媒,长男成象,老成练达,撮合通神。
旺相则年轻家富而多能,休囚则年迈身贫而鲜力。乘阴为女,阳则为男,合身扶龙,则为男氏之念;偏阴亦即是伊瓜葛。生支党后,则向女家之心较甚;亦即是彼宗亲。阴见谩语天空,必多虚而少实;下临空亡败绝,自贫薄而空微。若问妆奁,惟财是类。丰因实旺,歉则空衰。最喜遁合遁生,不宜化官化鬼。
三传天后,毋刑克休囚;天喜一神,亦忌空亡墓绝。天空元武,总属虚花;生气生神,定臻实重。
官爻亦类夫星,六合原为子息。天后不宜制合,制则子息维艰。乘神不可伤官,伤则夫星欠利。
日本生辰,乃翁姑之定类;丈人岳母,取象于生辰。天后青龙,于斯较论;休囚克害,婚皆不宜。
干缠女宿,丑度牵女,天后妻星,贵神夫象,二神相会,为牛女之交欢,两相恰逢,正夫妻之好合。惟甲戊庚日神后作天后,大吉作贵人,而格为联茹,不拘进退,皆其象也。得之者,吉无不利。
品貌根源第五
欲知女貌之妍媸,须视后乘为禀受;欲识迩来之色相,凭年上为转移。
故凡后乘无战,气正当时,而又下履生旺之地,上乘生旺之天者,则其本来面目,当秀丽端正,无烦辞说矣。
惟是天命靡常,韶光日逝,年神既遂气化而不齐,色相自随年运而迁变,故年上将神,堪占颜色。而天官神煞,可验吉凶。若果年神旺相不空,而无内外战刑,则水清金白,绰有可凭;土重火红,皆堪指责;木主清癯而柔善;魁罡急燥而粗顽;月厌咸池,难言贵重;天空元武淫贱无疑;蛇虎争战而带病符,伤残是虑;勾朱刑害而兼谩语,唇舌滋多。此其定象也。若以五行相配言之,则年上下,未可或遗,而生克旺休,亦当兼视。盖水木有相生之雅,火金有克战之嫌,木土见而脾胃欠安,金火逢而肺肠兼患。木金虑损,土水经愆,吉凶须视天后,克应详夫神煞。害逢丑午,眸子应灾;若逢卯辰,患归手足;朱乘亥子,定麻其面;雀生寅申,须知发稀;乘四土为雀斑,临巳午主能文。
命年关系第六
男年女命,虽各视其乘临,以言休咎,而彼此相求,具可详其成败,以决疑违。
若为用度交加而无战刑,则赤绳之系,业经前定,虽遐必成。即见异方遥合,而当旺相,则有青鸟之传,自必易孚,既成且速。若女年克其男命,而后且克日、克官、克龙,则反居鬼空无气之乡者,女必伤夫。若男命克其女年,而龙更克辰、克财、克后,则复陷废休伤害之地者,行将损妇。
成改迟速始终琐象第七
成不成,莫相刑。以二后之与日上较言也。
凡日上神与后所乘神相刑则不成,否则宜成。两言决之耳。盖不惟日辰之上下,彼此不宜相刑,即后之所乘亦不宜与日上相刑,刑其日上之神,犹之乎刑日也。刑日则已不利于男,何可成也?
得不得,制其物。以干上神能制支上神,否则异方三合之神得之,上能制支辰也。凡日上神能制支上神,或异方三合之神加支,而制其支,则易得,否则难得。亦两言决之耳。物云者,支为物也。如甲子日戌加子之类。按此二法,只因支干上下无交生互合之象,特变通而次第求之,以占成与得之可否耳。然成得两字者,则有所指不可漫然忽过。盖成则坦怀而无虑,故但视刑。得则着意而有为,故须求制。至于天罡之加,则又不得已而视之,以决疑耳。非真有关于男女之休咎也。
盖孟为事始,虚则未实,故难言成。仲介事中,骑墙莫决,故亦难必。季则实为事之终,故可得而成也。迟速之机,则观休旺,旺相则宜速就,休囚惟利迟成。
始终之义,则视三传,初吉末凶,则有始无终;初凶末吉,则先难后易。中凶多变,中吉无亏。
三传俱吉,而递生日辰者,百年可与其齐眉。
龙后休囚,而传递克之者,二姓恐难于偕老。
古今占验第八
婚姻为人伦之首,即关风化,更切宗祧,而百年休咎,全在于此,诚非细务也。乃古今占验,独不多存,其故为秘惜而不轻示人耶?抑理数元微,成法未可尽拘,正不必多存也?然而引伸触类,取用方可不穷;而刻舟求剑,识见反多窒隘,虽多亦奚以为?
占验一、
己酉年三月己卯日戌将辰时,男戊辰生四十二岁,女己丑年生二十一岁,申酉空,寅卯落空。 未 午
后阴玄常虎空龙勾六朱蛇贵 元六青后 官 己卯 元 女:丑命子年
午未申酉戌亥子丑寅卯辰巳 卯酉未丑 子 乙酉 后 戌 丑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酉卯丑未 官 己卯 元 男:辰命未年
断:占云,此课求亲不必用媒,私情业已相通矣,事在必成。但非真女耳。盖凡占婚,以日为夫宫,辰为女位,龙则象夫,后则象女。年命相加为必成,神煞无良则淫贱。
按此占,丑作天后,加于日上,而大吉即为女命,是则妇临夫位,男则先有其女矣。未作青龙,加于女命之上,而小吉即是男身,女之命中,则亦素有其男矣。又何必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而后可也?故主必成。
元合悉为不正,而乃妇位全逢,女年之上复见本命咸池,是以知其非真女也。况门户相加,而传又见之,私通往复,宁止一次哉?婚虽必成,亦可耻矣。
© 版權所有:
緣生術數研究社
程式版本:LeoBBSX Plus 商業版
本論壇言論純屬發言者個人意見,與
緣生術數研究社
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