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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緣生術數研究社 (http://leold.yuensang.com/cgi-bin/leobbs.cgi) |
-- 作者: dddada 人可有前世今生,或許永世沒有人能證實。但世上總有一些事情另人偶爾猜想這個問題。 我在唸大學時,有一位男同學,他至今仍孑然一身,他從來沒有人情人,奇怪的是他的言行舉止根本上與在戲棚的花旦沒有分別,例如說話的小動作有蘭花手,坐在地上時用上蓮盤坐,但是他本人並不愛看戲,但卻有一點兒娘腔。 究竟他前生是否一名花旦呢? :em13: :em13: :em13:
-- 作者: 東龍天雨 可以參考西藏喇嘛的資料
-- 作者: dddada
[quote][b]下面引用由[u]東龍天雨[/u]在 [i]2004/12/13 06:39am[/i] 發表的內容:[/b] :em13: :em13: :em13:
-- 作者: 東龍天雨
喇嘛轉世的故事
-- 作者: dddada 其實我深感喜愛懷舊的人可能對其前世有一難解的情意結,他們可能藉收藏舊物或愛作懷舊打扮來追尋其潛意識裡的前生。 我在兒時曾有一段長時間的感應,每當回看香港18世紀末至19世紀初的舊照片時,每每有一種似曾相識的奇怪感覺,這種感覺告訴我我曾到過並曾活在這些地方。但這種感應卻在我約10歲之後淡然地消失得無影無踪。 :em10: :em10: :em10:
-- 作者: yolanda668 我希望有前世今生 非常希望!!!
-- 作者: 東龍天雨
[quote][b]下面引用由[u]yolanda668[/u]在 [i]2004/12/13 05:30pm[/i] 發表的內容:[/b] 有啦!
-- 作者: rainbow 我相信有輪迴轉世的, 你可搜尋internet, search term 是 "reincarnation" . 事實上, 中國, 外國也有輪迴轉世的理論和實例. 有一說法是輪迴轉世時, 如果沒有喝黃婆的湯會保存前世的記憶. 你看天才莫札特非凡的音樂天賦, 梅艷芳的歌唱/舞姿天賦, 像是天生的, 可能前世是音樂, 歌舞表演者.
-- 作者: mouse228 我也相信有前世今生的.
-- 作者: dddada 轉載自昨天的報章: 『寡母鬧市求助 望高人搭救 隔世冤仇孽債後人償 所謂「前人種樹後人涼」,但原來「前人造孽」,竟然也要「後人償」!一場車禍,奪去了一位好丈夫、好爸爸的生命,黃女士一家亦陷入絕境,兒子不但患病,更被靈體上身,不認親母。可憐夫喪子癡的母親,在路上哀求路人指點迷津,尋求法師協助。終於,機緣下透過呂祖的扶乩指示,得知原來一切苦難,都源自祖宗清代種下的無邊殺孽,當報應來時,後人便受盡折磨。前世因、今世果,莫非一飲一啄,都有前定? 兒小時常叱:「我要報仇!」 丈夫離奇被撞死 在毫無心理準備之下,黃女士痛失丈夫,他沒留下甚麼,只剩三兒兩女,要她供養:「當時我的長子只得七、八歲,最細的只有兩歲,要我一個人照顧五個小孩,我已撐不下了,不久,他們各人都患上怪病,有的常常發病,但找不出原因。」 次子暈後不認母 兒子如失憶般,忘了自己是誰,更奇怪的事,他似另外一個人,行為怪異,常常語無倫次。一臉茫然的黃女士說:「這時我發覺一定是『債』,我記得兒子在小時候,常常會說,『畀返個家我、我要報仇、你害死我!』當時我以為他還小,所以說出如此話來,沒有想到原來是鬼上身。」 尋找高人屢被騙 扶乩溯出百條人命 強盜祖先光緒洗村 首先,伍師父以扶乩方式,向呂祖問詢,查出黃女士及其家人的前世今生。伍師父說:「乩文指出,那是數百年前的孽債,但隔了那麼多代,冤氣仍未減。事件追溯到清光緒年間,廣東台山有個小小村落,慘遭強盜劫財害命,其中的行兇者,正是黃家祖先。一夜之間血洗全村,上百人口無一生還,那可是筆重甸甸的孽債!而黃女士的前世,則因為欠下黃家太多,所以今世來還債,她丈夫過身後,還要獨力養大流荈孺m血統的兒女。」 供奉80年才肯罷休 如果不接受的話,法事便是白做,不能令黃女士全家得以安樂度日?伍師父說:「我還跟加害的先人談判,而清朝大將軍報夢,表示不肯罷休,其後得了一個結論,他們需要黃女士為他們每人設下靈位,每個人的名字,會在扶乩中一一扶出,一個都不能少,大約要供奉八十年,冤靈才會放手。同時她本人也需同積陰德,各方配合,才可減少問題。」 閻王協調提前化解 進行法事之後三年,靈位一直每天供奉在伍玄道觀,伍師父說他近日接到地府的通知:「本來需要八十年的供奉,冤靈才願意放手,但經過地獄各閻王和各大神靈的協調,法事只需做三年,就得以提前化解。因為八十年實在太長了,在生的人未必有這般長命,如果各人死後,沒有照條例辦,那麼冤不是還未能消除?所以地獄大神要求各位提早化仇。」 法事在本年10月24日結束,在法事中,伍法師擊碎了所有的靈位,還請有關的陰靈來到道觀,旁聽法師宣讀陰陽雙方和解協議書,以及唱誦經讖後,進行最後一場法事,完結了這場數百年的深仇。 子已非子 法事幫不了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在這一段離奇的案件中,黃女士的經歷是否印證了這個世界真的有前世今生呢?如果確有方法令到大家可以重返前世的話,你又有沒有興趣想知,自己的前世到底是甚麼人,曾種下甚麼因緣孽報,致得到今世的人生?』 :em26: :em26: :em26: :em26: :em26:
-- 作者: 風箏 如果是我..我不想知道前世..擁有前世記憶的人....快樂嗎....走不出.更是被纏死....這輩子都走不好了.徒增包袱~
-- 作者: rainbow 有好有壞, 知道了, 你認命前世作過壞事, 今生立志向善. 不知道, 你抱怨命好的人不是你, 上天對你不公平, 無意地作壞事破壞命好的人, 種下更多惡果. 無論信不信有前世今生, 因果報應, 立志向善是一好的人生態度. 認清楚自己樂天知命, 不需要抱怨或妒忌他人.
-- 作者: yolanda668
[quote][b]下面引用由[u]東龍天雨[/u]在 [i]2004/12/13 06:10pm[/i] 發表的內容:[/b]
-- 作者: yolanda668
[quote][b]下面引用由[u]風箏[/u]在 [i]2004/12/15 12:48pm[/i] 發表的內容:[/b]
-- 作者: yolanda668
人傢說什麼無仇不成父女,無什麼不成什麼....
-- 作者: 鵲踏枝 活在當下.................. :em18:
-- 作者: 獨孤求是
[quote][b]下面引用由[u]rainbow[/u]在 [i]2004/12/15 11:07pm[/i] 發表的內容:[/b]
-- 作者: Basic
[quote][b]下面引用由[u]yolanda668[/u]在 [i]2004/12/24 00:27am[/i] 發表的內容:[/b] 上輩子心地好或是出家人, 今世可能還要還前世或歷世之債; 另一方面也有可能今世是接受上世之褔報, 更有可能是為了尋更上層之解脫. 以上純為個人意見, 如有錯誤, 望各位大大包容, 包容. :em03:
-- 作者: yolanda668
我的意思是說 這輩子的父母應該是上輩子與我們有恩怨情仇的人
-- 作者: yolanda668
另外 確實知道真的有前世今生的大大 請告訴我
-- 作者: mms
[這篇文章最後由mms在 2005/01/24 01:35pm 第 1 次編輯]
-- 作者: dddada
[quote][b]下面引用由[u]yolanda668[/u]在 [i]2004/12/24 02:05pm[/i] 發表的內容:[/b] 上輩子之岀家人也有施恩造孽的人,自然也會與人有恩怨情仇。佛家有云:「行善積福的人(不止是出家人),也可修成正果,不受輪迴之苦。」
-- 作者: yolanda668
是不是上輩子祗做善事 不結怨仇的人 這輩子的感情生活應該不會太豐富吧?
-- 作者: 獨孤求是
轉載:「玉曆寶鈔」 真有其人確有其事 世風日下,科學由原子進入太空時代的今天,有許多不可思議的事情,層出不窮,筆者讀「今日佛教」與「徵信新聞報」之借屍還魂的報章,應友人之邀,為要證實其事,乃撥忙專程往訪「借屍還魂」的主人。 筆者等到雲林縣麥寮鄉之後,即刻赴麥津村中山路九五號得昌建材行找訪吳秋得先生,說明來意,吳老闆似有討厭情緒,但表面上雅意接待。 據吳老闆說「我妻吳林罔腰在四十歲那年(民國四十八年),我承標海豐島工程,罔腰就臥床不起,我在築工事那段時間,常回家探望罔腰之病,當我從臺西騎腳踏車回家時,所騎腳踏車似有載負重物之感,我雖有如此感覺,但因鄉路崎嶇不平,因此未曾注意,但常被工人取笑說:『老版艷福不淺,常載美女出入!』我總以為工人對我所開的玩笑。後來,該工程完工,我妻罔腰病體漸惡劣沉重,有一天終告不省人事,延醫急救終難甦醒,但陽氣未滅,延至二十數天並無進食任何茶湯,於無意之間,不料自己下床行走,與家族及鄰居見面很感陌生,所說的話語口腔與前不同,使他莫名奇妙,誤為病後精神失常,要送她往精神病院治療,而她說:『我非神經病,送我到精神病院何用,我非你妻,我是金門人朱秀華來借屍還魂的。』當時我疑信參半。 吳老闆停了一下又說:「我一生對傳說荒唐怪誕之事,極不採信,無疑如此戲劇性的『借屍還魂』發生在自己家裡。有一次,我岳母來家探望,罔腰還很陌生,向她稱呼『阿婆來坐』,使我岳母很傷心流淚。我對罔腰說:『她是妳母親,如何喚她阿婆。』罔腰說:『我的母親在金門。』當時我岳母放聲大哭,罔腰安慰我岳母說:『妳的女兒雖然死亡,但肉體尚存,我的肉體是妳女兒的,我完全還是像妳的女兒一般,妳亦不用如此傷心才好。』」 吳老闆說至此,內室步出約有四十外歲的婦人,身著白底紅綠點花的短衣如外省籍的女人裝束,行如少女般的嬌態,面不染絲毫脂粉,很禮貌向大家打招呼,輕聲說道:「勞駕各位請坐,我很忙失陪了。」說訖,向外就走。吳老闆指著說:「她就是『借屍還魂』的朱秀華。」 筆者為要見盧山真面目,即追隨背後而出,她在一廣場,手握一約四十餘台斤的鐵槌,截斷鐵條工作,隨後吳老闆亦到,他向她謙遜地稱呼:「秀華!他們(指筆者等)自遠方來的,要訪問妳,請妳與他們談談幾句。朱秀華便停手,放下鐵槌,含著微笑點頭,走回店裡坐下,很謙遜地說:「今天很忙不得奉陪,很失禮了。」筆者乘機問:「今天我們專程拜訪是為明瞭小姐在『借屍還魂』的過程中由來,請小姐將一切經過情形細說給我們聽聽。」 朱秀華微笑,帶著躊躇中,慢慢地說:「我住在金門新街,父親朱清,母親朱蔡蕊。」朱秀華說了這幾句,突然珠淚盈眶,很傷心的樣子,繼續又說:「我十五歲就持齋拜佛,當我十八歲那年,解放軍經常炮擊金門,使島民驚惶交加,為求安全計,租漁船疏散於臺灣逃離,當我們攜帶細軟及乾糧上船,經過一段的時間,小船遇上無情風雨,浪濤沖天,失卻了航路,船在激浪大海中漂流數十天,一切的乾糧已食用完盡,飢迫災厄降臨我們的身上,由此飢寒交加,大部份相依為命的同行人,受飢餓喪命於船中,我亦漸漸支持不住,不省人事,聽天由命,由無情的浪濤漂流,當我甦醒打開眼睛,船已靠在島嶼,發覺船中有五、六名陌生大漢下船,搶走所帶細軟,我無法抵抗,被他們投擲於海中喪命,魂遊海豐島,在此徘徊十天,被五條港(海豐島)張李莫三府王爺收為門下,經王爺公指示,說我陽壽未盡,可向麥寮鄉吳秋得之妻吳林罔腰的屍體還陽,乃暫住王爺廟。不久巧遇吳秋得來五條港承建工程,乘機會與吳秋得來往其間,在吳秋得工程完竣後,隨他回鄉待機,在這幾天,林罔腰病危沉重,魂歸離恨天的時候,我便乘機『借屍還魂』,但『借屍還魂』不太容易,最感苦頭的是自己的靈魂要投與他人肉體非常困難,幸得王爺公協助下,經二十數天始即完成還魂。」 筆者又追問:「借屍還魂後妳有何感想?」她又說:「一切很自然的,但因借人舊屋(按指借林罔腰的屍,因為朱秀華是少女),稍有不自然感,而對家人及鄰居很感陌生,幸得吳先生對我很好,亦得安樂過日。」說後便起立向我們很有禮貌說:「今天我忙,不能與各位多談幾句,很失禮,請各位原諒吧。」說訖就向外走了。 筆者轉向吳老闆:「秀華小姐有無要求回金門認親。」 吳老闆答:「事後有託友人到金門查秀華雙親的下落,據友人說:『照秀華所言的地址,確有朱清其人,但自那年解放軍經常炮擊金門之後,朱清一家人就失蹤了!』所以無法回金門認親。」 筆者再問:「林罔腰未被『借屍還魂』以前有無唸過書,『借屍還魂』之後身體是否正常的?」吳秋得說:「罔腰是文盲不識字,還魂之後,她能整理帳項,以前她身體衰弱,只是在廚房燒飯外,其他工作一點都不能幹,還魂之後,一切形態具有異變,所操口音變成金門腔,身體比較以前健全,廚房方面的工作她就做不成,完全在店裡幫忙,身體正常。 當時筆者看吳老闆很忙,所以不好意思再問下去,就此便向吳老闆打招呼離開得昌建材行。 這段「借屍還魂」的故事,在此科學發達的社會,談起來,實使人懷疑不信,譏笑此荒唐怪誕的奇聞,但按筆者訪問經過是,採取幾點,證實「借屍還魂」是真的,信不信由你。 (1)林罔腰係四十外歲的徐娘,「還魂」之後其行動如十七、八歲的少女嬌姿。 (2)林罔腰乃麥寮人,麥寮說話腔口和鹿港的腔口相同。但自「還魂」之後,其說話皆屬廈門的腔口(按:金門說話腔口和廈門的腔口相同)。 (3)林罔腰從前乃係無學,文盲不識字。自「還魂」之後,能寫、能算,又講得一口流利的國語。 (4)林罔腰以前是葷食(魚、肉都吃)。自「還魂」之後,不但不食葷臊,連碰都不敢碰,這幾年來,她都是茹素(素食,不吃魚、肉、葷菜),和家人分開吃。 (5)林罔腰以前體弱,只是會燒飯外,其餘什麼事都不會做。「還魂」之後,身體健全,會做粗重的工作,廚房方面的工作卻不會做,完全在店裡幫忙。 (6)吳秋得先生乃非神棍之輩,絕不是利用「借屍還魂」之名,藉機取利為目的,反之,為要招待訪客而費了不少的煙茶費。 筆者離開得昌建材行之後,再在鄰近探查「借屍還魂」的實證,悉知當年朱秀華遇難時,有林清島先生者目睹其事,當時林先生曾說:「救人要緊,不要搶東西啊!」但眾漁民不聽勸告,反來辱罵林清島,事後,眾漁民皆受了報應,發狂而亡,林清島反而事業如意。 筆者為要證實此事,離開麥寮之後,即轉臺西鄉訪問。林清島先生現年五十二歲(民國五十五年),住在臺西村,他見我們頗有陌生侷促之感,我們說來意之後,林先生才面露笑容,筆者問當年目睹海豐島所發生的事,林先生說:「當年有一條大船漂來海邊,當時有十多人漁民在場,眾人見船上有財物,圖佔為己有,我曾勸眾人不可做傷天害理的事,但眾人不聽我的勸化,反來罵我傻瓜,又迫我不得聲張,若大聲小怪,就要我的命。」 筆者再問:「當時船上有女人被害嗎?」林先生說:「確有此事。」又問他:「你知道那船是從何處漂來的。」他說:「好像是從福建一帶漂來的。」再問:「聽說,搶財害命的漁民皆發狂而亡是真的嗎?」他說:「是的,這些人個個接著發狂死去,現在只剩下一個神經症的孩子,瘋得很厲害。」話到此,時間也不早,而我們還要赴車班,所以就向林先生告辭,結束了這段「借屍還魂」的訪問。 在此科學昌明的今日,還要來談「借屍還魂」的故事,一般人都不相信。但一切貴在求實證,若有人不相信者,可親到麥寮查證其事。 俗語云:「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說的不錯。朱秀華小姐不殺生換得了再生,泯沒良心的漁民,因為謀財害命而得到發狂死亡的惡果,這是足以做「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力證。奉勸世人,切莫滅沒良心,此實天地所不容,如林清島先生,心有善念,上天賜其福澤,貧苦變成富有,足證善惡之報應也。
-- 作者: 獨孤求是
[quote][b]下面引用由[u]yolanda668[/u]在 [i]2004/12/24 02:40pm[/i] 發表的內容:[/b] 前世今生之後,我們會有什麼愛情? 參、夫妻關係的類型 一、親蜜型: 一、親蜜型 (一) 男歡女愛型:: 親蜜型的愛情,一般來自過去曾結的善緣(無論是過去生或今生),留有好的感覺 ,不管是恩情、愛情、親情、友情,在彼此的意識或潛意識,留有好的記憶。從 這個角度而言,居士學佛,仍應善待對方,為對方付出,關心對方,留下好的印 象,不管今生或來世,至少相處或再見面時,對方也能回報善待,互相都以好的態 度相處,這也是「善的循環」。 不用羨慕他人的愛情,這一切只是個「好夢」! 二、怨偶型 (一) 仇深似海型: 世間怨偶很多,以上只是大致列舉。這些原因造成雙方痛 苦無奈,怨恨心起,又無力解決,最後訴諸法律,請求離 婚。同時雙方結下惡緣,在未來生中,事情可能重演,但 角色互換,眾生便在生生死死的輪迴中,一再演出這種無 奈的悲劇。這就是「惡的循還」。 無奈的悲劇,是否有終止的一天呢?很多人以為學佛,或 者遁入空門,便可以擺脫這個輪迴的夢魘。這種說法表 面沒錯,但是就算是再高明的修行者,也要償還過去結 下惡緣的宿債。這是法界「因果定律」,在法界內無人可免。 在消極方面是懺悔,在積極方面則是誠心求佛菩薩協助 弟子面對(不是佛菩薩全部代還,很多學佛者會錯意,還 會怪罪佛菩薩不護念加持)。詳細情形因人而異,還要請 教善知識「如法」解決才是。 人生數十載,何必結惡緣呢?如果能以「最積極」的態度 ,來善待對方,慈悲對方,忍辱對方,即使再大的惡緣 ,終有化解的一天,進而轉為結善緣。千萬勿再自以為 是,還要對方服侍,種下惡緣還不自知,將來只好受惡果了 。或許這此話有此危言聳聽,但法界自有因果定律,也不是你 我可以隨意否定。 三、鳥巢型 (一) 同命鴛鴦型: 有關鳥巢型的類型應不在少數,這種緣盡人散,在現代 社會還真多,或許以平常心看待,也就不足為怪了。對 於學佛者而言,看待這型的愛情或婚姻,至少要知道兩方面: (1)學佛者如發願行菩薩道,雖然彼此緣淺,但仍要珍惜把握來善待對方,結好善緣。 (2)學佛者仍要知道世事本來就無常,如夢如幻。 四、平順型 (一) 事業成功型: 五、共修型 (一) 共有願力型: 以上討論,僅提供參考。世間夫妻千百樣,樣樣不一樣 。居士學佛,不見得是「幸福美滿」的生活,但至少可 以「安貧樂道」,不再憂煩。 肆、居士學佛面對因緣的態度 從學佛的觀點,修行本是要了生脫死,不入輪迴,但誰 能保證今生修行必定成就呢?如果效法佛菩薩行菩薩道, 也必須要有願,重回世間,進入輪迴。以居士身修行, 婚姻問題在所難免(其實更正確的說法,居士修行,是隨順因 緣而不強求因緣。如果出家修行,婚姻問題自然可免)。最好 的情況,夫妻共修,共組學佛家庭,了今生之緣,又能共行菩 薩道。(拋家棄子的修行方式,並不圓滿。有些人說「要修 行就要出家」,通常這些人認知不清,不然就是只會要求別人 ,自己不做的批評者而已。) 萬一有惡緣宿債時該怎麼辦?是一走了之嗎?是拒絕來往 嗎?我個人的觀點,除了消極忍受,也要積極化解,善待對方 ,勿讓惡緣成為今生的夢魘,兩人成了怨偶。更積極的作法, 是讓對方了解學佛佛的好處(就個人的經驗,須要一位對方能 認同,又能相信的「善知識」,才能讓對方信服,憑自己很難 說服對方),可以接受學佛人,進一步本身本雖然有些困難, 如果因緣到了也水到渠成,說不定還比自己精進!),兩人互 相「慈悲」對方,在菩薩道上互相扶持。在有惡緣宿債時,這 時忍辱的功夫相當重要。 如果對方就是不學佛呢?別急!想想當初自己,還不是 由不學佛轉入學佛的呢?所以這時應以更和善的態度對 待對方,不急著要對方學佛,更不能責罵對方,說對 方業障重(罵對方「不學佛就是業障重」,這種是傲慢的心態 ),等到對方發覺自己所作所為,皆能符合佛教的慈悲心,柔 和忍辱時,才會覺得學佛的確很好(能做到慈悲,而不是掛在 嘴吧上說說而已)。如果對方真的學佛了佛,應保持「協助鼓 勵」的心態,而非「嘲笑數落」的心態,不然學佛的心再熱。 也馬上就泠了。 萬一經過這麼多努力,對方仍執迷不從,還是欺負虐待呢 ?(甚至還認為你學佛,就該慈悲我、侍候我;我沒學佛,所 以不必慈悲你,也可欺負你。)如果「確定」自己已完全盡力 做到「慈悲喜捨」(至少能無怨無悔的付出),宿緣已了(該 還總該還清),然而對方仍認為理所當然,絲毫不改,我個人 的角度,是對方無此褔報,應該早早離開才是,不須留戀。學 佛人是「學佛」,學慈悲智慧大丈夫,不是「學懦弱」,該捨 則捨則捨。(行菩薩道,應「不捨眾生」,但不是「不捨婚姻 」,可以協助學佛,但不一定要留戀婚絪)。 最後祝福所有學佛家庭,夫妻同心,排除障礙,共行 菩薩道。 本文引自:紫空居士
-- 作者: 64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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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ms
[quote][b]下面引用由[u]yolanda668[/u]在 [i]2004/12/24 02:40pm[/i] 發表的內容:[/b] 不受輪迴之苦,已往极乐,还要什么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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