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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德吉千瀚
[color=#C10066] <b> <BR> [color=#2F4F4F] 加國指未能自行刪戶口 涉侵私隱 【明報專訊】深受港人歡迎的社交網站Facebook,可能因為用戶私隱問題,首次被告上法院。加拿大私隱專員表示,Facebook涉誤導用戶,只教導如何凍結戶口,卻無提供如何完全刪除個人資料的方法,又把資料保留過長時間,限令Facebook在30日內改善,否則交由法庭處理。本報測試發現,在數個著名網站中,只有Facebook不容許用戶自行刪除戶口。 促30日內改善 私隱署跟進 本港私隱專員公署表示,正了解加拿大當局的報告,有需要時會跟進,並呼籲市民在網上向他人提供個人資料前,要了解網站就收集個人資料及私隱聲明,以免身分證號碼等敏感資料外泄。 加拿大互聯網政策與公眾利益委員會,日前提交一份報告,指控Facebook不容許用戶輕易刪除戶口。現時Facebook開放平台予任何人自由撰寫應用程式,報告亦指控Facebook容許約100萬名第三者程式開發者(application developers)在未經用戶同意前,存取用戶個人資料。 本報測試發現,在Facebook的「設定」欄中,只容許用戶選擇凍結(deactivate)戶口,而即使戶口被凍結,個人資料都會一直保存,若用戶稍後重新登入,戶口就會重新開啟。若用戶堅持刪除戶口,就要在網站的說明網頁,找到刪除戶口的連結,之後向Facebook提出申請,戶口需時14日才能被刪除。 但在其他受歡迎的免費網上服務網站,如Twitter、Gmail、Hotmail等,刪除戶口卻顯得輕易,其中Gmail把刪除戶口的具體方法,列於常見問題的說明中;而Twitter就直接把「刪除戶口」列為一般戶口設定選擇(見表)。 指一半用戶刪除後改主意 Facebook現時在全球共有2.5億名用戶,他們發表聲明解釋,凍結戶口的設定,是基於約有一半用戶,在刪除戶口後會改變主意,重新使用Facebook,不認為做法違法,但會配合當局解決問題,如簡化設定等。發言人指出,不希望有太多警告信息影響用戶,在提出解決方法時,會考慮「用戶在Facebook希望分享資料多於隱藏資料」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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