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dddada
-- 發表時間: 2007/04/25 10:06pm
[size=6]【酺】[/size] 音「浦」,解作會聚飲酒。史記●卷四十三●趙世家:「行賞大赦,置酒酺五日。」南朝梁●宗懍●荊楚歲時記●正月:「元日至於月晦,並為酺聚飲食。」 漢朝律法,三人以上,作「糾眾飲酒」論,罰金四兩,在當時,「酺」乃皇上所賜的短暫解禁,無「御准」者,不得妄為。今人出外玩樂把酒,意識形態近似於昔日的「酺」。
「酺」者,乃就是港人所寫為「蒲」的俗語字﹔一干的「夜蒲」、「蒲吧」、「喪蒲」……均與酒水脫不了關係,有其「帶醉玩樂」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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