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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ensch
-- 發表時間: 2004/11/16 09:42pm

「如果全世界都吃素,戰爭將停止,讓愛與和平從我們自己開始。」

節選自《聖經原旨》 本文摘自 http://www.iskcon.net/china/,它從9個方面探討了我們目前瞭解的基督教《聖經》中作者認為是被曲解的、有爭議性的教義,我們在此節選的是該文的序言部分和與我們綠色餐桌主旨有關的素食部分,欲獲得《聖經原旨》的全文,可訪問以下鏈結: http://www.iskcon.net/china/files/article.htm

耶穌食肉?
《聖經》的很多地方,似乎贊成食肉一事,這些應當提一提。我們不該食用挪亞在特殊情況下(洪水泛亂,所有的 蔬菜都被沖走)使用的權宜食譜,而應當食用一種更為有價值,最初就有的食物,也就是主在創世紀1:29中所指出的:「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 菜蔬和一切樹上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

在緊接著的詩節中,神進一步指出,這種食物是好的,而有肉的飲食,僅是滿足他們的貪慾。這解釋得已相當清楚,但是我們還要全方位地研究一下《聖經》的內容。以色列的子民們吃夠了神所賜的食物,於是,神特意為他們擺下了鵪鶉宴的例子,是從《聖經》中節選下來的最典型的一個。而且,在民數記的11: 31、32詩節中,對鵪鶉和接下來的鵪鶉宴作了描述。在11;33詩節中,則突出說明了該章的中心內容:「肉在他們牙齒之間,尚未嚼爛。耶和華的怒氣就向 他們發作,用最重的災難擊殺了他們。」他不喜歡他們吃肉。

如果研究一下早期宗教歷史,將會發現最初的神父贊成吃素這一原則。那麼這也就變得很清楚了。你可以研究一下Turbullian、Pling、 Origen、St·John、Chrysostom等人的生活。順便提一句,這些發誓持素的早期神父們作了大量聲明,因此在各種全基督教教會會議採納它 之前,我們也可在《聖經》中讀到這些內容。到了公元四世紀的Lonstantine帝王時代,持素的基督徒不得不偷偷地修習。這是由於Lonstantine不僅是個食肉者,還是個瘋子。 基督教歷史書中總能找到他如何將熔化的鐵水倒入持素的基督徒嘴裡之類的故事,而且他還把自己的妻子投進了裝著沸水的桶裡燙死。經典用最簡潔的語言解釋最普通的道理,但對扭曲事實的人而言則難於理解。《聖經》中清楚地指出:「你們不可以殺。」(出埃及記20:13)它應當說得再清楚一些。猶太文原文是「lo tirtzach」,它實際上被譯成「你們不可以殺」。二十世紀最著名的猶英語言學者之一,Reuben Alcalay博士在他寫的《猶英詞典大全》一書中指出,「tirtzach」指的是「任意種類的殺害,無論殺的是什麼」。而「lo」一詞所指的,如你所 想的一樣,意指「你們不可以」。不要殺生!讓我們正視它,《聖經》在這一點上非常清楚。一些《聖經》學者堅持認為耶穌吃動物的肉,但這很明顯是摻雜了個人喜好的論調。

受人敬仰的《聖經》學者Rev·V·A Holmes—Gore研究了在《新約》四福音書中使用頻率較多的「肉」一詞。他把肉一詞的意思追溯到希臘文原文。他的這一發現首次發表在1947年出版的《秋天的世界方場》一書中。他指出,在四福音書中19個譯成「肉」的詞應當更準確地譯為這樣:

希臘文       談到次數       意思
================================
Broma-----------4----------食物
Brosis----------4----------吃食物的行為
Phago-----------3----------吃
Brosimos--------1----------可吃的東西
Trophe----------6----------營養
Prosphagon------1----------任何可吃的東西
因此,約翰福音21:5的權威譯文:「你們有肉嗎?」是不對的。它應當譯成:「你們有吃的嗎?」

耶穌食魚?
「魚」是《聖經》中另一個經常被誤譯的單詞,它是早期的基督徒用來互相證明身份的標誌。魚一詞是一個神秘的標誌和交談中的暗號,它源於魚這個詞的希臘形式“ichthus”,因此,它代表的是一個離合詩句,由“Iesous Christos Theou Vios Soter”這句希臘語的開頭幾個字母組成。而這句希臘語的意思是“耶穌.基督,神之子,救世之主”。經常出現的魚一詞只是代表耶穌的符號,跟吃魚一事一點兒關係都沒有。

聖經睇清楚
「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創世記1:29)指出人的正常飲食是素食。

「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們不可吃。流你們的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兄弟也是一樣。」(創世記9:4、5)說明神不允許人吃肉,但如果那樣做的話,他要用他自己的生命去補償。而且他會被他所殺的生命殺掉。這就叫做業報。

「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供綿羊的幡祭和肥膏的油脂,我已經夠了。公牛的血,羔羊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地祈禱,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沾滿了殺人的血。」(以賽亞書1:11、15)說明食肉者即使禱告,神也不接受。

「假冒為善的宰牛,好象殺人。」(以賽亞書66:3)說明宰牛和殺人,二者被視為無有差別。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脂油和血都不可以吃,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利末記3:17)這一技巧要求:你可以吃肉,卻不要吃到血,這是對猶太教食物(泣干血的肉)原初的構想。它就好比拉屎卻要不撒一滴尿。不可能!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吃什麼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利末記17:10)注意「無論吃什麼血」一句。所有的肉源於血。新約中出現的「肉」一詞這一部分所要指出的是:某些話是如何在金•詹姆斯所翻譯的《聖經》譯文中譯錯的。正確的譯文選自Nestle寫的《新約》希臘—英文譯本。其中,也對照了King.James的譯文。

「這約翰身穿駝毛的衣服,腰束皮帶,吃的是蝗蟲、野蜜。」(馬太福音3:4)注意“locust”一詞,它有兩個詞義,一是蝗蟲,另一個是刺槐,這裡指的是刺槐樹上的果兒,它是聖約翰的麵包。」

「她的靈魂便回來,她就立刻起來了。耶穌吩咐給她東西吃。」(路加福音8:55)英文版《聖經》中將“Phago”一詞譯為「肉」,而應該為「吃的東西」。

「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到他曉得棄惡揚善的時候,他必吃奶油和蜂蜜。」(以賽亞書7:14、15)基督徒喜歡引用這一詩節的前一部分,以證明耶穌是救世主,卻很少引用後一部分,而它卻預言了耶穌將是個素食者。

「他們正喜得不敢信,並且希奇,耶穌就說:『你們這裡有什麼吃的沒有?』他們便給他一片燒魚和一塊蜜房,他接了它過來,在他們面前吃了。」(路加福音24:41-43)注意單詞「它是單數。給耶穌的是燒魚和蜜房,他只接受了其中的一樣。從以賽亞書7:15來看,我們可想而知他接受的是哪個了。

「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林前8:13)「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林前10:3)

這裡用的broma一詞,是食物的意思。

「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什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羅馬書14:20、21)非常好的詩節。這裡用的詞是broma,即食物。因此,很清楚,吃肉是不好的。

資料來源:北京綠色餐桌網站 http://veg.50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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