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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ensch
-- 發表時間: 2005/03/05 03:16pm

似乎只有兩種可能:一是這個宗教層次較低;二是該教中人歷來搞錯了。﹝周兆祥知道對於許多人來說,這是個敏感的神學問題,涉及重大的政治、經濟、民生、健康、文化意義(下文說明),但正因如此,加上它對於個人的信仰與生活影響如此重大,尤其值得我們搞清楚。﹞

一直以來,像許多基督徒一樣,我都以為舊約聖經裡的誡命那一條是指:「不可殺人」,聽牧師講道理、看過多種解經的書籍文章,無一例外……殺人是上帝不容的惡行。

到了近年多多接觸各東方宗教,猛然受到震盪、感動,好像當頭棒暍。人家講的是眾生平等:人不可殺,一隻螞蟻、一條蚯蚓也不應該隨便去殺,殺害任何生命必是惡業。回頭再看清楚,那句誡命的英文翻譯明明是「Thou shalt not kill」嘛,「kill」這個字不單指殺人(否則就該用「manslaughter」)之類的字眼,難道上帝也是隨隨便便立法的那種暴君嗎?

眾生平等是宇宙真理
究竟原文(希伯來?)那個動詞是指殺人還是廣義的「殺生」?我問過的神學家都講得模稜兩可,未有定論。總之,道理對我來說很簡單:如果基督宗教只禁止殺人不禁止「殺生」,或者將殺人和殺生的嚴重性劃清界線,殺人是大罪,殺動物是沒有那麼罪過的行為,那麼這個宗教馬上在人類文明宗教行列之中,矮了一大截。

據說在上帝創造眾生之時,

(1)人類是最後才做出來的(即暗示地位最高、最尊貴、價值最大);

(2)其他生物都是交由人類管治、使用的(即暗示有主從尊卑的關係)。

如果這樣解釋《創世紀》的宇宙創造論的話,基督宗教是所有宗教之中特別以人類中心的一個,境界比人家低得多哩。難怪近年愈來愈多思想家指出:正是西方人近來那種以主人心理雄視大地的世界觀,導致近代整個地球生態崩潰、動植物遭殃,今天我們面臨的環境危機,很有可能是上述那種自視為主人肆意剝削、奴役眾生、浪費資源、破壞大地而毫無悔意的結果。

吾人個個禽獸不如
身為這個文明的受害人,周兆祥也是經過好幾十年的「清洗」,幸得好多因緣,才逐步擺脫人類中心世界觀的控制,學得欣賞眾生的神性(Divinity)……在蟑螂之內有天主、在霉菌之內有天主、在野草的根裡面也是甚麼都沒有,只有天主!這幾十年來,恩師是養過的貓、狗,農場的牛、樹、稻秧、野蜂,還有瓶中培養出來的芽菜,夜半為我奏樂的蟬和青蛙,以及照亮天地的星星和瑩火蟲。它們令我一天此一天謙卑且虔敬,知道自己是大自然這個大家庭的反叛成員,連累大家,淒慘莫名。它們每一位,一草一木、花鳥蟲魚,都有我學一生也學不完的智慧與技藝。

每次我對人說「禽獸不如」是現實的寫照,「衣冠禽獸」是大家高攀其他動物不自量力的吹噓,聽眾都難以接受。

等到大家明白、接受,地球拯救在望,眾生真的有福了。


(http://www.simonchau.hk/Chinese_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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