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玄空] 玄空宅案斷例﹝三﹞:玄空水法之妙用 [打印本頁]
作者: 緣生 時間: 2009-12-27 21:33 標題: 玄空宅案斷例﹝三﹞:玄空水法之妙用
『山與水』為研習風水學的主要內涵。
在玄空學的範疇,對於『山、水』的定義雖有不同層次的理解,但重點皆離不開『虛、實、動、靜』之對待,此亦為玄空學平實之處。然而『平實』並不代表簡單。 山屬陰,水屬陽,山靜水動,由於水帶動性,其吉凶克應一般來得較急,故地師如擅長於水法上的剪裁,自能把握到時間上的優勢,更能達到趨吉避凶之效果,因此自古地理師皆以精研水法為最。
在陽宅玄空學中,動處看水星、靜位觀山星,故此動處的所在,便成為玄空家首要觀察的重點。因此一宅之門與路便為玄空師入宅勘察時必須留意的地方。
緣生過往在「門位吉凶斷應」中,指出了在同一住宅之中,只要各房『門』的位置有異,便會出現吉凶懸殊的情況,因而提出了門位的重要性。而今期的重點,則是續談陽宅大門與室內水路的關係,去說明陽宅玄空水法的操作法則。
玄空水法
在現代的都市中,無論是建築物的所在地或是在單位內的間格,都會因應形勢上的各種虛實,產生千變萬化的吉凶。 在陽宅玄空學中,『山』與『水』其實只是代名詞。陽宅的水法判斷,即動氣位的勘察,重點即從宅中間隔所造成的形勢作比較,把握住一宅門路的動與靜。
這點勘察上的功夫,是習玄空者最應學習,卻是最易忽略的重點。 下文緣生就透過一個陽宅的個案,跟各讀者說明如何以『玄空水法』,幫助事主渡過難關,並得到生活上的改善。
﹝待續•••﹞
作者: 緣生 時間: 2009-12-27 22:42
破財得救的個案
此例是位於青衣灝景灣的
王宅,是緣生曾經處理的宅案之一,室內間隔可參考圖一。
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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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宅主人在2001年裝修入伙之後,至今仍沒有為家居進行大裝修改動,故現時雖已屬於下元八運,但此宅仍以七運之宅運盤推算。
此宅量得座向為庚山甲向。星盤可參考圖二。
理氣分析:
此宅為庚山甲向,七運時屬於『上山下水』的格局,如佈置不妥,形理欠佳,便會出現損丁破財的情況。類似情況,亦可參考緣生在較早前曾提及的
「水命兒七個死因」個案。
回說此七運宅,最應注意的重點
有三:
1. 由於此座向是屬於『收山局』,故宜門庭隱蔽。若是堂前的形勢呈開揚散盪的話,則會令旺氣被洩走,致凶禍連連;
2. 再者此宅『上山下水』,是屬於是先天不足的格局。故宅主若能在入伙之後在傢俱的擺放,及門路安排上佈置得宜的話,尚可在日後令宅中各人得以平安過活,且間有喜慶之事發生;反之則會經常無故散財,人丁漸淍零等;
3. 亦要注意的是星盤中宮星數是九5﹝九為山星,5為水星﹞的組合,中宮五黃煞受生,煞力雄渾,故在布局的安排上需小心,極不宜在坤、巽、震三宮見動處或開門。因為由於虛實同氣相感應的關係,除了會令五黃惡性加強之外,更會挑起五黃潛藏的破壞力,令宅中各人財破連連,厄運常至。
﹝待續•••﹞
作者: 緣生 時間: 2009-12-27 22:44
圖二: 七運 庚山甲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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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二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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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七 │ 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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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1│16│
│ 一 │ 三 │ 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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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緣生 時間: 2009-12-27 22:51
形理兼察:
細看王宅宅形並非方正之局,是為Z 形住宅,宅氣偏聚於宅主人房所佔之範圍,生氣由巽宮門路走入乾宮。
參考宅中間格及飛星盤之後,讀者們可見宅內卦氣失調,2479等陰星皆聚於宅之動方,而1368等陽卦則見於宅之靜處,主犯無情,剛柔失協﹝2479乃是坤、巽、兌及離卦,主老母、長女、少女及中女,故皆稱為陰卦;1368則是坎、震、乾及艮卦,主中男、長男、老父及少男,全屬陽,故稱陽卦﹞。因此致使宅內人丁常喜在外留連,或少留在家中,且亦使宅主易放縱消費,難以積蓄。
此外,王宅單位內的大窗皆開在宅之後方即坐山之位置,且窗外空曠無阻,亦無高大樓宇迫壓,故在七運時人丁平穩,錢財不致散耗太過。這全因為此上山下水之局,在七運時尚可在倒騎龍的布置下勉強維持,但只要一交入八運,七赤退氣時,便會出現丁、財破耗之事了。
另大門前有路從升降機出口直衝而來,水路收三碧之卦氣並由宅之巽方入宅。
《飛星賦》有云:“同來震巽,昧事無常” ,主不吉。宅內水路若得如此,定主宅中人處事反覆不定,易因循誤事而破財。
王宅大門水路即犯上此問題。 續看星情,大門由於開在巽宮,理氣見八4 ,水星剋出,失元兼散氣,本已主宅中人易因文書性質、疏忽、誤信下破財損耗,更見門前水路由宅之巽方入宅,中宮五黃受氣,加上陰星偏聚,主宅中人易在糾纏狀況下連連破財,克應的時間,在乎流年紫白的飛泊了。
﹝待續•••﹞
作者: 緣生 時間: 2009-12-27 23:25
宅主資料:
在簡單介紹過此宅門、路的形理之後,就讓緣生再補充一些宅主的資料:
宅主王先生與太太二人皆是政府公務員,育有一女兒,而女兒平日則在親人家中寄養,只在假期時才由父母帶回家中照顧。
此宅是王先生於多年前向政府申請津貼而購買的,可惜由於購買時單位仍屬『樓花』﹝即購買時仍在興建中,故未可入伙﹞,因此王先生夫婦二人在新居入伙前,是留在原有的政府宿舍內居住,於購買之後兩年才遷入此宅。
就在宅主住進之後,一直相安無事。
較特別之處只是男主人需輪班通霄工作,女主人則為了方便照顧女兒,間中會在父母家留宿而不返家休息。而且男主人在入住之後便有了痔患,女主人則常有許多不必要的憂慮,尤其在入宅早期在多方面更是心中常有隱憂,生活並不開心。
求助原因:
早於甲申年初即西曆2月22日及4月16日,男主人便曾在駕車途中因觸犯交通法例,而即場被交通警察抄牌並發出告票。
此外,宅主亦於是年4月6日因住宿津貼問題,經部門內部調查之後,需向政府繳交約港幣九萬元的罰款。
問題是雖然宅主在4月時己向政府繳交全數罰款,但宅主所屬部門竟然在5月24日再向宅主追討所需罰款兩年的利息約二萬元,由於此時宅主認為此舉極不合理,而且亦認為在此事件中,政府的部門本身亦有疏忽,才導致此情況之出現,故不願繳交此筆款項。
於是便找上緣生求助,且看如何可在風水的角度分析,並解決此事。
﹝待續•••﹞
作者: 緣生 時間: 2010-1-3 00:34
布局改善:
當筆者勘察過王宅一家的風水之後,經憑星斷事辨明座向之後,發現王宅確是因為風水的問題而出現帶怨枉性質的破財,故便決定替他們布局,改善風水上的問題。在筆者給王宅的玄空宅斷中,有關運用水路改善情況的描述如下:
『…此宅現況危急,當需運用止危為先,趨旺為次的做法。由於貴宅大廳及主房皆因間隔上的安排,令宅神受傷太過,需立即更改門路的安排以制止凶事之再現。…
改善方法:
1.把大門前小孩玩耍用的地毯立即拿走;
2.把主人房床尾的BB床立即搬離;
3.在大廳中間擺放一直身間隔櫃,把大廳間成飯廳及電視廳;
4.在指定時間之內,在大門及主人房門內放深藍色地毯;
5.在農曆五月時找尋一權威人仕協助解決事件;
6.…餘略。
如貴宅在上述安排之後,當可即時把問題減輕,約在農曆五月完結之前,難題自會得到解決,並在農曆十月時,宅運逐漸轉好。…』
宅主聽過筆者的吩咐之後,在5月26日即把宅內間格改變。
宅斷分析:
由於此宅水路受屋內間隔影響而出現“重重剋入”之情況,故筆者以“救水為先”的做法,把全宅水路由弱宮調撥至生旺方去流通,即達至《玄空秘旨》所云:『位位生來,連添財喜』之效。
由於水路已由“剋入”變為“生入”,且更借助年月紫白的吊替,借時為用,使王宅出現“廳堂再煥”及“喜慶連連”之象。此皆在水路上能做到《玄空秘旨》所述“負棟入南離”及 “星連奎壁”之應,把原局巽宮之惡象化解。
﹝待續•••﹞
作者: 緣生 時間: 2010-1-3 00:39
圖三:
甲申年紫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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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九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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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五 │ 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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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 一 │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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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四:
五月流月紫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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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二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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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七 │ 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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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三 │ 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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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五:
十月流月紫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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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六 │ 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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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 二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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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七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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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緣生 時間: 2010-1-3 00:46
改善之後情況:
宅主自5月26日改變宅內間隔後,即致信有關部門暫以上訴形式拒絕繳交有關利息,
並在其後透過工會聯絡一立法局議員協助調停此事;
而至今年7月5日﹝即農曆五月十八日﹞終接獲部門通知,王宅已不需再為此事繳交有關利息。
至此終把這幾乎破財之事解決了。
而在往後日子,王宅的宅運亦告穩定過來,最明顯的改變就是宅主夫婦在工作上都同時得到上司的讚賞,
而男主人更多次在工作上得到表現的良機。
直至今年11月初﹝即農曆十月﹞,王宅終達成願望,可以請到工人回家幫手,把幼女從親友家接回一家團聚;
而男主人就更於此時接到通知謂升上高一級署理職務的喜訊。
從中可見,若是布局得其法的話,『上山下水』亦未為凶也。
而在此個案中更可見玄空水法在風水布局上的妙用。
結論:
玄空學理,似顯實微,往往在一動一靜之間便可把吉凶改變。
虛、實的運用,就更為玄空的必要認識。
在本文宅案的描述中,可見陽宅玄空水法的運用,精妙之至,尤其在九宮水路上的運用,就更非是呆板之法,因為物物一太極,使用是否得法,完全在乎『靈活』二字,望讀者細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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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乃作者在風水天地雜誌,卷149內《陽宅玄空學斷應﹝三﹞:玄空水法之妙用》登文之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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