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初九
高島先生的朋友益田,曾經留學歐洲。明治三年(1870年),普法戰爭爆發。益田拜訪高島先生,說他與英國朋友打賭戰果。益田久居法國,見識過法國之強大,自然是預期法國會勝利。他在立下賭約後請高島先生占算結果。
高島先生認為不疑不占,試圖推托。高島說:「子已期法國之勝,何須占筮?」意思是說:「你已經預期法國將會勝利了,何須問卦呢?」
最後在益田苦纏下,高島還是起出了一卦,筮得「屯卦初九」,即「屯之比」。
高島斷曰:「法國必敗!」他以幾個原則斷卦。
高島斷卦的第一個原則是,以親疏定體用,高島說:「子意以法為主,故以法定為內卦。」即是說:你既然屬意法國,法國便為「親」為「內」了。這個定體用之法,有別於梅花心易的「以動靜定體用」。若以心易的體用之法,這卦當以上卦不動為體,下卦有動爻為用。即上卦為益田,下卦為賭局。
那個方法才是正確?我的答案是:「抄襲要全套地抄,完整地抄。」若決定以高島的方法定體用,便須要將高島的整個操作搬過來。反之,若以心易之法定體用,便要完全依照心易的操作法。
所謂整套操作法,包括起卦的方法;起卦的儀式;起卦的原則,即甚麼問題可問,甚麼問題不可問;斷卦的手段;取象的方法;取外應的原則等等。先說高島的一套吧,傳聞高島先生是以改造過的「揲蓍法」起卦,著重一個「誠」字,不疑不占。斷卦時先以卦爻辭作啟發,再從「應比乘承」等角度作分析。取象原則大致跟從《說卦傳》。
再說心易的一套:心易有所謂「不動不占」,心動即可成卦,起卦之法大致可分「由數入卦」與「由象入卦」兩類。斷卦很多時候是以生剋為主,卦爻辭為輔。就以這一卦來說,屯初九是「體生用」,心易有云「體生用耗失之災」,所以益田要在賭局中輸錢了。至於外應之法,心易除了要留意「三要十應」之外,取數之法亦要考慮。如果是由數入卦,要留意數從何來。這會構成其中一個斷卦時的外應,例如以扣門聲起數,則外應之卦為震木。若以米占法取數,則外應是坤土。若以年月日時作時占,則外應是當月之時令。若要求問事者報數,則外應當然就是問事者本人,軍人來問與美女來問,是有所不同的。當然,以上所說只是其中一些原則,易學的大原則就是「很多時候都沒有死原則」。所以取外應也不能執於一法。
我不是心易高手,以上所說的只是外間流傳的,資料也不難找,甚至在互聯網上也能找到一大堆。這裡著重的不是操作方法,而是「抄襲要抄全套,除非你自問完全熟識背後的原理,否則不要以某甲的一套起卦,以某乙的一套定體用,以某丙的一套斷卦,再加入某丁的神煞」。所以剛才以心易手法斷高島先生起出來的卦,不是正宗的示範,純屬「玩占」性質。
扯得太遠了,再說高島第二個斷卦原則,以卦爻辭作啟發。高島說:「法以內卦初爻為卦主,居屯之初,有雷之性,欲動而為上卦坎所阻,故不能進,是屯之義也。」大意是屯的意思就是駐紮,震為動,坎為險,坎險在前,妄動者敗。
假設這時候,有一個權威的訓詁學家站出來,並且列出三十八項有力的考古證據,告訴你「屯」的本義是草木初生,駐紮是後來的意思,《易》成書之時並未有此義,所以不能這樣斷卦。注意:這是假設,我也不知道當時有沒有此義,不過這不在討論的範圍,討論重點見下文。
這個關於「正解」的問題,在《匪其彭》一文已談過了,文字是不斷演化的,假設某一個字在當初被選定為卦名,而在數百年後該字又衍生了新的意義,即使這個衍義是出現於《易》成書之後數百年,這個衍義很可能還是合於《易》象的。這就是「物以類聚」的玄妙之處。若這個「類聚」作用不是自然而然地發生,根本就不必談「類象」,那《易》學也不可能發揮占筮的作用。
再舉一例吧,「軍用地雷」絕對出現於《易》成書的千百年之後。復卦有震伏地下,陽氣上升之象。軍用地雷剛好就是「震伏地下」,引發時爆炸力迅速向上蔓延,攻擊地面的敵人,剛好就是「陽氣上升」。這還不足以說明「軍用地雷」合於《地雷復》之象嗎?所以我所說的「類聚」過程是實在地存在的。
坎險在前,不宜妄動,所以要暫時駐軍,謀定後動,可見這個意義是合於《易》象的。正如《匪其彭》一文所說,合於象者皆可用。
再看爻辭「盤桓,利居貞」,也是妄動者敗之象。高島說:「“盤桓”,難進之貌,以敵軍堅剛,如岩石不可擋也。“利居貞”者,謂不可輕舉大事。然今法軍妄進,將伐普國,詳玩此占,其不能勝也必矣。」
第三個原則是「以小領多」。所以下卦(法國)的卦主是初九,上卦(普魯士)的卦主是九五。九五得中得正,自然比初九佔優。《易》尚中正,這是第四個原則。
戰爭是由法國發動,最後以普魯士大獲全勝,建立德意志帝國告終。
該卦例原文不短,卻很值得細閱,茲詳錄如下。下面括號內的文字不屬原文,是我加注進去的。
友人益田者,嘗留學歐洲,通曉西洋各邦事情。明治三年,普法兩國交戰,益田氏來謂曰,普法開戰之電報,昨夜至自歐洲,僕(益田的謙稱)嘗久在法國,具知其國強,因與英人某賭兩國之勝敗。僕期法之勝,今朝互托保某銀行以洋銀若干,君請占其勝負。余曰:子已期法國之勝,何須占筮?(高島明言不疑不占)氏曰:請試筮之!恳之不已。筮得屯之比。
斷曰:吁!法國必敗,子必亡失若干元。子意以法(國)為主,故以法(國)定為內卦(高島以親疏之法定體用),法(國)以內卦初爻為卦主,居屯之初,有雷之性,欲動而為上卦坎所阻,故不能進,是屯之義也。“盤桓”,難進之貌,以敵軍堅剛,如岩石不可擋也。“利居貞”者,謂不可輕舉大事,然今法軍妄進,將伐普國,詳玩此占,其不能勝也必矣。
(以上一段,高島以動爻之爻辭解卦,屯初九:「盤桓,利居貞。」高島斷言先動者敗。)
《象傳》曰,“以貴下賤,大得民也”,初變為陰,為“以貴下賤”也,法帝其將降敵軍乎?國君降,則震一陽,變而為坤,坤為臣,為眾,為民,國無君主之象。後其將為民選大統領,開共和國而治乎?
(以上一段說法國除非實行民主,否則不會「大得民也」,爻德不符,其象必凶。而若要乎合爻德,也是法帝將亡之象)
內卦震為動,外卦坎為險,是“動乎險中而難生”,今內卦先動,遇外卦之險,法先開戰端,為普兵所阻。又陽為將帥,陰為兵卒,外卦普將,居九五中正之位,有兵士護將之象,普國君民之親和可知。內卦法將居初九,其位不中,法國君民之不親和亦可知。大將居互卦坤後,身接軍事,其心先以國家人民為賭物也,亦明矣。
(以上一段以內外卦之陽爻位置作對比,法國是內卦為震,陽爻居初,其位不中,普國為外卦為坎,陽爻居九五中正之位,象徵「兵士護將,君民親和」。)
問其戰略,見於內卦初爻,應外卦四爻;外卦五爻,應內卦二爻,是互有內應者(奸細,間諜)之象。然應外卦普者,內卦二爻,即法之中正者,故為有效;應內卦法者,外卦四爻,即普之不中者,故為無效。(以上一段說明二五之應比初四之應為佳。因此雖然互有間諜,仍然是二五之應佔優。) 初陽變而為陰,是失將之象,法之敗已決矣。(高島視動爻為變爻,所以說這一卦是「屯之比」,初陽變陰,斷為「將軍陣亡」之象)
原來論兩國之交涉,自法見之,自負為震長男,以普為坎中男,因此開戰端者也;自普見之,以己雖為坎中男,以法為艮小男而應之者也。屯卦反為蒙,爻辭曰“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夫釀戰者法,而禦之者普,是法為蒙,普擊蒙而懲之者也。普禦法寇,而非為寇者也,普之必勝亦可知矣。又內卦坎險,不宜犯也,外卦艮止,不能進也,更可知法之不能勝普也。(以上以綜卦及本卦兼論,即蒙卦及屯卦,寫得非常精彩:大致上是說,法國自以為是「震長男」,但在普國眼中只是「艮小男」。從普國的角度看,是「擊蒙,利禦寇」,從法國的角度看,是「盤桓,利居貞」。高下立見。因此高島在下文說法國是「興蒙昧之舉,陷屯難之險」,恰到好處地總結出蒙卦及屯卦的意義)
言未畢,益田氏噱然冷笑曰:卦乃憑空之論,猶囈語不足聽也。
余曰:余憑象數而推算,以決勝敗之機。子雖久留法國,目擊富強,信其必勝,是見外形,而未見其骨髓者也。《易》者,示天數預定者也,今既推究此占,又復細論時事。三世拿破崙之升帝位也,初千八百四十八年之亂,與民政黨而有大功,遂選而為大統領。乘其威福,破憲法,弄權利,而登帝位。今則富國強兵,殆如歐洲列國之盟主,且與英國聯合而伐露國,陷西邊士卜之堅城,實足繼第一世拿破崙之豪傑。子之期其必勝,蓋在於此。余觀拿破崙之英豪,乘時踐祚,睥睨歐洲列國,所向無敵,憑藉威勢,欲使子孫繼承帝位。知有不能如志之兆,與普國構兵,以國賭之,將決存亡於一舉,是絕倫之英豪,亦為私利所誑謾,遂興蒙昧之舉,陷屯難之險。卦象時事,歷歷相符,然子何必疑之?
其後普王以六十萬眾,擊法軍於萊茵河畔,連戰敗衄,終退塞段城。普圍益急,殆不可支,至八月三世拿破崙舉軍而降普。因錄以證《易》象之不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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